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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机构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842
  • 发布机构
    河口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8-09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司法局机构信息


  河口县司法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一、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国家有关部门和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监督检查及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会同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河口县司法局设10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2个所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政务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统计、档案、接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及机关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等日常运转相关工作。

  (二)立法科。主要负责承担相关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审查工作,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主要负责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指导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主要负责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行政赔偿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 。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主要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河口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主要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工作;编制全县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八)律师工作管理科。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律师执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检注册初审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主要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协助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装备财务保障科。主要负责拟订司法局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司法行政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各乡镇司法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警用器械等后勤物资装备的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业务经费、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工作;负责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工作。

  政治处。主要负责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干部监督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组织宣传等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主要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

  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公证处。主要承办国内公证事项及涉外公证事项,出具公证文书等公证活动;负责公证机构及职业公证员年检、注册登记等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培训等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担任法律顾问;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诉讼、仲裁等活动;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三、办公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附属楼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5:00—18:00

  五、联系电话(传真):0873-3451127

  六、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七、邮政编码:661300

  八、负责人姓名:陆金票   河口县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