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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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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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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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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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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河口县统计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具体机构信息如下。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县域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协助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河口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八)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做好统计专业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并管理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收集、整理民族自治地方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计信息技术科)。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资金,为普查、调查和各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指导乡镇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负责对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负责全县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工作;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三)社会服务统计科。组织实施全县劳动工资统计、研发统计、创新调查、文化产业数据库维护、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人口抽样调查、人力资源调查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联合审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服务业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全县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检查监督、监审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四)工业能源统计科。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工业调查统计数据,提供相关统计分析资料;对有关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工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和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对工业经济运行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负责定期通报监测情况;参与周期性的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县能源生产经营活动的统计调查数据;组织指导全县用能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统计分析与预测;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数据收集编制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基层能源统计工作。
(五)投资贸易统计科。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以全国为总体的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等专业统计工作;指导部门做好专业统计工作;监测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经济活动运行情况,适时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六)法规与设计管理科(统计执法大队)。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普及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维护和管理行政区划代码;草拟全县统计规章和重要统计工作文件。指导、监督各统计调查单位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指导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三、办公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七楼701室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5:00—18:00
五、联系电话(传真):0873-3451225
六、通讯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七楼701室
七、邮政编码:661300
八、负责人姓名:李金明 河口县统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