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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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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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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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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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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卫生健康局机构职能
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河口县中医药管理局、河口县防治艾滋病局、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与县卫生健康局合署办公。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措施的建议意见。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负责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上级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河口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县内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河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设14个内设科室和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政工作的日常运转,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群团等工作。
(二)财务科。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卫生项目融资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负责卫生项目管理与监督;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云南省大健康产业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河口县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大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四)综合监督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法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反恐等相关工作。
(五)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拟订县级专项预案、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承担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协助国家授权派遣的国际援外和县外卫生应急任务;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法规科。参与拟订卫生健康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七)医政医管科。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基层卫生健康科。指导基层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
(九)宣传科教科。负责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协调实施卫生健康人员队伍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药政管理科。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事管理,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十一)妇幼健康科。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三)中医药管理科。指导实施中医医疗机构及人员、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指导医疗机构中医业务工作;贯彻落实中医药医改政策、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开展中医药师承等人才教育培养工作,承担中医药科技、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其他综合性中医药事务工作。
(十四)防治艾滋病科。拟订艾滋病防治地方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推进和落实;承担河口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河口县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东南亚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协调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左侧
四、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1:3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电话(传真):0873-3451133
六、通讯地址:河口县北山行政中心左侧县卫生健康局
七、邮政编码:661300
八、负责人姓名:张磊 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