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任免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447
-
发布机构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
文号河人发〔2020〕4号
-
发布日期2020-06-03
-
时效性有效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钱薇同志为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钱薇为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议案》(河人发〔2020〕1号),经2020年1月18日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钱薇同志为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