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1月18日通过。
同意傅军同志辞去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