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邓琳等二十五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县属各委办局:
根据河委〔2021〕124号、河委〔2021〕131号、河委〔2021〕141号文件通知,经河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邓 琳 任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正科级);
莫田云 任河口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文艺 正式任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史秋洁 正式任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泉 正式任河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事业单位副科级);
杨 涛 正式任河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祝家辉 正式任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谢 桥 正式任南溪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李龙星 正式任南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杨海波 正式任桥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汪世娥 正式任桥头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袁 杨 正式任瑶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李 禹 正式任瑶山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王瑾瑜 正式任莲花滩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杨 斌 正式任莲花滩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潘 超 正式任老范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卢 聪 正式任老范寨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
王 波 免去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 琼 免去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雷 健 任河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河口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文金 调任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口县开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黄 金 任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希 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田 勇 免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李兵亮 免去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