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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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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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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河政任〔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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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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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成龙等1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成龙等11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管委会,县属各委办局:
根据河委〔2021〕72号、河委〔2021〕77号文件通知,经河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成龙 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明 任县公安局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分局分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芳芳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柏高飞 任老范寨乡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宣海雁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郁丽娟 任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闫伟琼 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徐 雷 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黄孝权 免去县农垦局局长职务;
盘东红 免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常 清 免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