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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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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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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河政任〔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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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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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闫秀明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闫秀明等二十七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根据河委〔2023〕9号文件通知,经河口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闫秀明 任河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兼);
岳士程 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正科级);
陈 晨 任河口县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韦 霞 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免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局长职务;
杨 晨 任河口县数据发展中心主任(事业单位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正科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章冠华 任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局长(事业单位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事业单位正科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廖 军 任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念春 任河口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河口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艾 新 任河口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河口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黄顺美 任河口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黎 春 任河口县地方海事处(河口县船检所)处长(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王 希 任河口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罗启凤 任河口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
杨海波 任河口县重点项目发展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桥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闫伟琼 任河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河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祝家辉 任河口县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河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徐 雷 任河口县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免去河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普菊妮 任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免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郁丽娟 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挂职),免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邹 青 任河口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口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赵小峰 免去河口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职务;
龙蜀昆 免去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卢 聪 免去河口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 海 免去河口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俊玫 免去河口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职务;
李保忠 免去河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潘 萍 免去河口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
河口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