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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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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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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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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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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改制工作,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杰 河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 森 河口县财政局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敬一 河口县住建局局长
王顺华 河口县水务局局长
周学兵 河口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赵 娴 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
盘成艳 河口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 波 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媛 河口县文旅局副局长
陈 宏 河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万 敏 河口县委编办副主任
邹 明 河口县人社局副局长
许珠江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云文 河口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 波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崇青 河口县自来水厂厂长
方建宁 河口县质监站站长
韦 炜 河口国际旅行社负责人
陈文昌 南溪河漂流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河口县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熊森兼任办公室主任,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赵娴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改制的综合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的改制工作,研究确定改制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改制措施,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改制相关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若有人事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