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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政办发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977
  • 发布机构
    河口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26
  • 时效性
    有效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发〔2019〕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改制工作,确保改制工作顺利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水务局、县人民法院、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坚持“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原则,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保障改制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杰  河口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熊  森  河口县财政局局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敬一  河口县住建局局长 

  王顺华  河口县水务局局长 

  周学兵  河口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赵  娴  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 

  盘成艳  河口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  波  河口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媛  河口县文旅局副局长 

  陈  宏  河口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万  敏  河口县委编办副主任 

  邹  明  河口县人社局副局长 

  许珠江  河口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云文  河口县税务局副局长 

  周  波  河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叶崇青  河口县自来水厂厂长 

  方建宁  河口县质监站站长 

  韦  炜  河口国际旅行社负责人 

  陈文昌  南溪河漂流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河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由河口县财政局局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熊森兼任办公室主任,河口县财政局副局长赵娴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做好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改制的综合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自来水厂、质量检测中心、国际旅行社、南溪河漂流中心的改制工作,研究确定改制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有关单位、部门落实改制措施,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完成改制相关事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若有人事变动,由接替该职务的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