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50-4-1、50-7,河口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0-4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完成整改目标并通过自查自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已同意予以销号,现将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验收销号公示表中的联系单位反馈意见。
附件:1.验收销号公示表(50-4-1)
2.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附件:2.报告整改任务(序号50-4-1)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3.验收销号公示表(50-7)
4.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附件:4.报告整改任务(序号50-7)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5.验收销号公示表(40-4)
6.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附件:6.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0-4)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