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于2021年完成整改问题2个。分别为“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均已完成整改。
二、应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4个,分别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小水电生态流量整改不到位”、“云南省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盲目乐观,部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均已完成整改。
三、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分别为“部分‘两高’行业产能控制不力”、“云南省一些地区落实化肥、农药有关减量要求不严不实,减量成效不明显”、“云南省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经分析研判申请延长整改时限问题1个,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该问题经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同意,将按照州级整改方案要求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已向州住建局报批获准。
四、应于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问题4个,已提前完成整改1个,为“云南省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严重滞后”;按时序进度正在整改问题3个,分别为“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
五、交办我县的1件信访举报件已于2021年11月底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州级部门销号,未出现反弹、被上级通报情况。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