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响应《河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文件要求,做好河口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实体企业与电商快递协同发展,依托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州级智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电商物流快递与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统仓共配。河口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县有实力的商贸或商超企业公开征集2025年工业品下乡流通服务物资配置采购补助项目申报。二、项目支持范围本次补助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建设:依托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州级智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电商物流快递与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统仓共配。支持部分有实力的商贸或商超企业进行需求物资配置(如打包机、包装配送袋、县域同城配送小三轮进行设备购买及配置)。三、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在红河州河口县注册登记的商贸或商超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优质企业,具备日常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经营场所。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征信、行政处罚、安全事故、偷漏税等。所承担的各级财政扶持项目在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四、补助标准与方式补助标准:按照选定企业需求,全额进行补助采购设施设备。补助方式:采用“以奖代补”方式,具体根据设备情况确定。注:此次申报采购设施设备归属权为河口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五、申报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证明,设备用途证明材料,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照片、视频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六、申报时间与流程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日止。 申报流程:需求企业收到公示向河口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中心收到申请书后做出综合评估后给予补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电子邮箱:517122386@qq.com。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红河州河口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申报主体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补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河口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