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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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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金国等代表:

  你们在河口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建议》第5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引导农村有序建房。自河口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州有关要求,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性工作来抓,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编制指南“7个环节28个步骤”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河口县2021年9个行政村、2022年18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全县27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成果于2023年2月经河口县人民政府批复,2024年1月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启用。有效规范农民群众建房行为,为各乡镇进行宅基地审批及规划许可提供政策性依据,确保宅基地和建房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切实让村庄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稳步推进实现乡村振兴,促进村庄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是拓宽规划许可核发渠道,提升宅基地审批效率。为解决乡镇政府为群众办理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时跑腿多、耗时长、效率低等问题,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向上级反映汇报,推进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延伸至乡镇工作,2024年6月12日,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乡镇节点正式开通启用,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查核发各环节,有效提升宅基地审批效率。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宅基地审批专业水平能力。印发了《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河口县自然资源局转发关于建立陪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农联发〔2020〕4号),并成立了《河口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河口县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河口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为群众申报宅基地提供政策依据。2024年上半年开展宅基地申请流程、建房“八”不准宣传2期,发放宣传册500余份;审批宅基地68宗7750.74平方米。2024年1月26日,自然资源局组织各乡镇自然资源所开展宅基地审批及规划许可专业水平能力提升培训,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部门宅基地审批工作的专业素养和审批效率。2024年6月11日,组织各乡镇宅基地审批业务经办人及分管领导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参与云南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培训,详细讲解监管系统乡镇节点功能及使用,进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业务培训。6月24日,县农科局在全县召开的河口县赋权乡镇业务培训会上讲授了《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河口县农村宅基地政策解读和审批流程》等内容,提升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业务能力。

  四是持续做好宅基地用地要素保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规定,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已下放至县级,截至目前,已有三个宅基地批次组件,分别为莲花滩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用地、老范寨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用地、桥头乡2024年度第一批次宅基地用地,目前正在积极组建上报。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