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国友委员:
你在河口县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河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的第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4月6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邓瑞主持召开了河口县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专题会议,对打好蓝天保卫战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预报预警,强化督查督办,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二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河口县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口县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以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为依据,及时开展执法行动,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任务落实,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二、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工业企业综合整治
加强生产活动场所环境保护监管,严查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粉尘和其它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确保工业生产企业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到位,严控内部物料在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粉尘污染严重的予以严厉打击,对建筑工地堆场、碎石场等未按规定进行规范施工、物料覆盖的8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共处罚金额17.632万元。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职责职能,围绕施工工地、停车场、道路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对县城及周边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的通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施工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力推进停车场扬尘整治,制定印发了《河口县城市建成区及周边货车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城及周边19个社会停车场扬尘污染问题进行分类整治,截至目前已关停取缔9个,停业整顿6个,整改提升4个;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召开座谈会约谈渣土车企业7家,要求做好渣土密闭运输全覆盖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整改;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增加道路清扫及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进一步提高洒水、清扫降尘覆盖率,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强化应急管控,采取错峰建设、停工限产、清扫洒水等应急措施,确保污染物浓度平稳可控,共实施施工工地停工、渣土车停运管制3次;加强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共新增配备雾炮车1辆,道路清扫车3辆。
四、强化属地管理,强化秸秆禁烧专项整治
按照《关于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农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生物质焚烧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巡察排查,污染物浓度较高时每天安排人员对县城周边生物质焚烧进行执法检查,制止县城及周边单位、居民焚烧垃圾、枯枝树叶,对焚烧人员进行教育,讲清利害关系,同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中来,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制止或举报。共制止县城及周边单位、居民焚烧垃圾、枯枝树叶32起。
五、推进全民共治,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面对1月气象条件极差、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的情况,及时印发了《关于倡议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并在河口电视台、“自贸时代·看河口”微信公众号、“河口融媒”微博号、“河口融媒”抖音号、“河口融媒”快手号、“国门河口”头条号等县级官方媒体发布倡议书,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以及危害性,要求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公职人员自觉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动员广大群众立即行动,积极响应,树立文明过节的新理念。倡议人民群众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污染物排放,确保了春节期间无污染天气发生。
在1月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经过精准发力、综合整治,河口县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2-8月共出现污染天气1天(轻度污染,)未出现连续污染、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的情况。1-8月空气质量6项因子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主要污染因子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持续下降, 7、8月空气质量达到一级(优),8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10、PM2.5浓度比1月分别下降56%、61%、78%,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较大改善。
感谢你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