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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9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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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代表、陶建红代表、江英代表、王燕芳代表:

你们在河口县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执行婚前医学检查控制出生缺陷的建议》的第9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婚前医学检查控制出生缺陷是人口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政策要求我县已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多年,为确实做好应检尽检服务,2014年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口县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河卫联发〔201412号)文件,明确了免费检查对象、免费检查项目、检查原则和检查流利、单位职责等内容。为提高婚检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妇幼保健院与县民政签订的《河口县自愿婚前医学检查协议书》,同时制作了致新婚夫妇的一封信宣传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天天看河口进行宣传普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妇幼保健院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形成合作机制,在县民政局办公楼设置婚前医学检查室,由妇幼保健院抽调人员专职负责开展结婚登记人群的动员检查工作。

经县民政部门与县卫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动员,2016—2020年我县婚前医学检查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6年目标70%,完成70.28%2017年目标800人,76.3%2018年目标80%、完成83.94%2019年目标80%、完成79.81%2020年目标90%、完成91.08%),年度考核目标率也逐年上升(由2016年的70%上升至2020年的90%)。

根据婚前医学检查率指标解释:婚前应检查人数指年内结婚登记人数(含初婚和再婚)。近年来我县结婚登记人群中因文化理念差异,部分人群(再婚者居多)经动员仍不愿参与检查。完成婚检指标率测算方式与指标解释存在差距,致使完成婚检率90%控制出生缺陷工作面临挑战。

黄梅代表、陶建红代表、江芸代表、王燕芳代表,针对你们提的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将结合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政府部门汇报请示,力争将结婚登记人群积极或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内容列入我县自治条例,提高参与婚前医学检查人员。同时继续落实与县民政局的联动机制,强化工作人员责任与态度,齐心协力做好每一对登记人员的动员宣教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