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政协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
贵委在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装置的建议》的第1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直以来,河口县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力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建设。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部门副局长为成员的河口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河口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建设任务,分批次重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公共领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1-7月,先后在北山汽车客运站、乡镇公共场所、各大公共停车场建成投产57桩83枪,其中交流30桩30枪,直流27桩53枪。截至目前河口县共建成投产82桩115枪,其中交流46桩48枪,直流36桩67枪。
(二)加强统筹规划,严格配建标准。严格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运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36号)等文件精神,将充电桩同步建设和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规划许可和核实内容,在审批时严格落实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不低于10%)、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配建不低于10%的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不低于车位比例10%的要求。2020年来,我县共审批6个住宅小区项目,规划配建停车位6903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405个;审批2个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配建停车位1297个,其中充电桩停车位150个。
(三)组织申报补贴,减轻企业负担。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目前已成功为友联公交公司、德宝新能源汽车经营管理服务公司、南网云南电动汽车服务公司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共22.69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更好的满足群众充电需求,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充电服务。结合贵委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县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建设布局。坚持“车桩相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将充电桩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统一。一是严格按照省州有关文件要求,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严格新建住宅小区、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配建标准进行审批,并将配建标准作为验收条件。二是不断优化布局,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县城等项目建设,重点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市政道路停车位等地增设充电桩,不断提升充电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快推进规划以及在建充电桩建设进度,计划年底分别在桥头乡、瑶山乡、高速公路路口等地投产运营25个充电桩共46枪。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运营管理。一是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及时将充电桩接入省州监管平台,未按要求接入监管平台的不予申报充电桩补助资金;二是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加强行业领域充电桩的监督检查,确保充电桩使用安全。
(三)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引领带动作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充电桩运营企业申报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资金,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投资积极性。
感谢你们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河口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