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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公示公告

来源: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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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协河口县委员会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向社会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政协河口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整合优质资源 做足“边”文章 提升河口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建议》、《关于加强应对<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生效的建议》、《关于提升辐射带动,推动青柚产业稳步发展的建议》等10件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于2023年12月18日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和建议,请向河口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反映(地址:县行政中心405室,联系电话:3451272)

 

  提案号:第1号

  提案者:中共界别组

  提案标题:关于整合优质资源,做足“边”文章,提升河口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提升打造异域风情街;二是整合优质文旅资源,打造“V”字型旅游带;三是加强文旅专业人才培养。

  承办单位:河口县文化和旅游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龙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立足项目建设,推动旅游品质提升。一是盘活异域风情街。以中越铁路大桥、1897海关旧址、邮政大楼旧址等多个文物保护建筑为依托,推进业态引入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延伸拓展河口异域风情街一期旅游休闲功能区,规划建设河口火车站站前广场、汇思阁 城市会客厅、一枝花度假村等多个特色功能区。三是积极创建旅游品牌。成功创建河口口岸森林公园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成功申报南溪镇为云南省旅游扶贫示范镇,桥头老街子村、南溪镇安家河村为红河州旅游扶贫示范村。

  (二)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动旅游市场复苏。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先后与20余家企业接洽文旅招商引资项目。二是丰富跨境旅游线路和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精心设计精品跨国旅游线路产品,新增“两国六目的地”越南-河口-屏边—蒙自-建水—弥勒等入境旅游线路5条。三是加强政策保障,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发布《河口县激活旅游市场恢复旅游经济奖励措施》,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激发涉旅企业经营信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旅市场软实力。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河口县现有旅行社6家(含2家分社),星级酒店1家,博物馆、起义馆等涉旅企业,从业人员已纳入云南省旅游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文化旅游发展支撑。邀请省、州、县相关专家,重点对涉旅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三是抓人才培养,推动文艺作品创新发展。加大与云南省经济管理学院、红河学院的交流合作,积极创作推出以河口县庆60周年为主线的舞蹈《瑶乡新话》,编创非遗舞蹈《盘王动鼓舞》、《开红沙》,爱国主义题材《我的祖国》、《党旗飘扬的方向》、《希望与我同在》等文艺作品。

  办结时间:2023年9月7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3号

  提案者:县政协经济委

  提案标题:关于加强应对《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生效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二是积极主动与外贸发达地区的商会搭建贸易促进平台;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更好利用RCEP提供制度保障;四是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

  承办单位:县商工信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杨庆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加强政策研究和搭建信息服务平台。一是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立了一站式RCEP企业服务中心;二是加强政策研究。以越南为重点,加强RCEP规则,国别政策、产业产品市场研究;三是组织企业参与RCEP政策培训。

  (二)主动与外贸发达地区的商会搭建贸易促进平台。一是加强与发达地区商会合作。红河片区、县人民政府与昆明市雅安商会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写协议》;二是举办系列贸促活动。

  (三)优化营商环境,为RCEP提供制度保障。一是推广运用商务部搭建的《中国自由贸易服务网》,利用网站政策查询、双边多边贸易协定查询、协定税率查询、服务贸易政策查询等功能;二是按照“一企一策”,指导化肥出口企业申领RCEP 原产地证书;三是专人专窗办理通关手续,叠加“提前申报” 模式,落实易腐货物、快运货物 “6小时”通关要求;四是不断拓展口岸进出口货物种类,丰富企业贸易主体;五是组建税务外语服务团队,助力服务外商企业;六是按照“一窗受理、一窗通办、限时办结”的要求,实行“一站式”审批、“全程代办制”服务。

  (四)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一是为壮大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培养跨境电商与国际贸易人才,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二是按照《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2023年度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与各中标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合同;三是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业。

  办结时间:2023年7月26日

  办理结果:B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6号

  提案者:农林界别组

  提案标题:关于提升辐射带动,推动青柚产业稳步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发展以青柚为主的“一县一业”产业,支持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等乡镇分别建设1个以上青柚标准化示范基地。二、转变群众发展观念。一是要走出去。二是要请进来。

  承办单位: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成林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加大产业培育力度。1.制定支持政策。2023年,河口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河口县支持产业振兴暨“一县一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年)(第一期)》(河政发〔2023〕10号),从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支持农业品牌创建、实施金融支农行动等方面进行政策支持。2.建设青柚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73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在蚂蝗堡农场那梭队建设青柚标准化示范基地1个,面积1400亩,项目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100万元用于河口镇火车站旁的青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目前正在整理项目实施方案,预计2024年1月开工;30万元用于青柚种苗繁育基地的建设,地点位于坝洒农场王国卡队,面积15亩,目前育苗地已平整土地,预计2023年12月建设完成。河口县青柚示范基地项目将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计划在河口镇、南溪镇、瑶山乡、莲花滩乡、老范寨乡等乡镇分别建设1个以上青柚标准化示范基地。

  (二)转变群众发展观念。1.走出去。2023年4月组织青柚种植大户到版纳青柚基地学习参观1次。组织乡村干部、有意向发展青柚的群众到汇友公司、丰合公司、红河热作所柚子基地学习参观4期56人次。2.请进来。建成青柚专家工作站2个,与华中农大、云南省农科院等柑橘科研院所建立校地合作示范基地1个;建成青柚产业发展创新中心1个,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累计组织科技特派员、农技人员对青柚种植户开展技术培训5期246人次。

  办结时间:2023年8月3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11号

  提案者:杨宇峰等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推动“夜经济”发展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是在全县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各具特色,功能完善的夜经济地标,商圈和生活圈,满足消费需求。建议在北山片区“异域风情街”、老城区“中越风情街”各规划一个夜市商圈,经营业态定位为美食街;将北山广场划定部分区域作为以服饰、小商品、娱乐项目为主的夜市街。二是根据区域规划情况,通过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和宣传片等方式全面开展广告宣传和招商,制定完善入驻条件及优惠政策,首年应在收取相关费用方面予以减免,以提高商家入驻率。三是制定保障夜间经济安全社区面等级防控方案,有针对性调整和加强夜间巡控警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

  承办单位: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杨 庆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加强摸排调研,制定发展规划。采取走访街道、商铺、企业的方式,摸排夜间集市服务居民情况、夜经济载体分布情况及缺口情况。结合区域人口分布、产业分布、民族特色等因素,综合考量,积极谋划夜市经济发展工作,一方面打造夜间购物消费商圈;一方面推广中越特色餐饮;一方面丰富夜市文化体验。联合县文旅局、县市场局、县商工信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协同合作,进一步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扎实推进夜间消费经济健康发展。

  (二)合理布局流动摊点场所、突出政策导向。一方面根据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监管有序的原则,在人流量大且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划定口岸森林公园、北山明珠广场设置134个临时摊位,免费让群众在划定的摊位上集中摆摊,并组织执法人员引导督促摊主自觉规范经营,按要求摆放摊位,保持环境干净整洁,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扰民,确保人在地净,人走场清。一方面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不产生噪音扰民、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等情况下,允许临街餐饮门面夜间22点后出店经营。一方面在河口口岸森林公园、北山明珠广场、人民路(红河谷)路段、环城路(康源停车场周边)、尚德街边民便民点,允许商户临时占用划定区域内的停车泊位经营果蔬农产品。一方面全力配合好文旅打造的旅游+节庆、旅游+会展等活动。

  (三)突出核心吸引力。打造一条美食街道和两个夜间经济圈餐饮消费是夜间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受我县历史建筑交通布局影响,暂无一块空地或街道能满足夜市交通停车、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市政卫生配套设施完善、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等打造大型夜市的条件,很难形成类似建水紫陶街、蒙自大树寨等较为完整的夜市体系。依据河口县现实条件,我局围绕居民生活、夜间休闲活动、游客聚集区三个重点打造一条街道和两个商圈。

  (四)加强管理,多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按照“有序放开、规范管理”的原则,逐步放开“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市经济”,尽力规避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15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15号

  提案者:县政协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

  提案标题:关于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装置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目前,面对我县新能源汽车拥有、接纳的现状,有必要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装置进行选址建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国门口岸形象。一是建议在县城区内的老城区、县人民医院、北山民族广场、县行政中心、自贸区服务中心等重点部位、地段进行选址。二是建议在优化选址的基础上,在每个选址地建设4至10个不等的充电桩。三是建议使用充电桩时进行扫码,实行付费服务。四是建议明确专人负责,加大对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违规占用。

  承办单位: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陶相伕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直以来,河口县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致力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行业部门副局长为成员的河口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并印发了《河口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及建设任务,结合河口实际,分批次重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停车场、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等公共领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并督促充电桩运营企业按要求接入省州监管平台规范管理。2023年1—8月,先后在北山汽车客运站、乡镇公共场所、各大公共停车场建成投产57桩83枪,其中交流30桩30枪,直流27桩53枪。截至8月底河口县共建成投产82桩115枪,其中交流46桩48枪,直流36桩67枪。

  为不断满足新能源车主充电需求,计划今年年底将在全县范围内新增投产28桩52枪,其中直流24桩48枪,交流4桩4枪。

  办结时间:2023年8月31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26号

  提案者:杨涛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快弃土场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明确弃土场监管部门,将弃土资源化利用、消纳场所建设规划纳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自然条件统筹设置消纳场所。出台县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弃土消纳场所管理工作。

  承办单位: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成林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根据河口县实际情况,现已启用1个弃土场,已开启4个弃土场的前期准备工作。5个弃土场分别是:曼峨二队弃土场、曼峨六队弃土场、河口农场十八队弃土场、田房至达沟河路段弃土场、小河口一队弃土场。

  (一)目前已启用的弃土场。田房至达沟河路段弃土场项目,项目建设选址位于河口县坝洒农场坝洒社区旁,项目建设总用地约1000亩,预计总投资7400万元,由河口聚鑫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河口坤灵土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已完成选址、挂靠项目确定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水保及其相关方案的编制审核中。

  (二)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弃土场。一是小河口一队弃土场项目建设拟选址位于河口县坝洒农场小河口一队旁,现有土地为橡胶林地,拟建设总用地约680亩,总填土量约为1200万立方米,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由河口鑫垚渣土处理服务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已完成挂靠项目确定,目前正在对选址踏勘的行业部门意见进行汇总处理,正在进行水保方案的编制。二是曼峨二队弃土场总占地面积为28.4725公顷(427.09亩),经测算预计容量为390万m³;三是曼峨六队弃土场总占地面积为59.0960公顷(886.44亩),经测算预计容量2800万m³;四是河口农场十八队弃土场总占地面积为28.5646公顷(428.47亩),经测算预计容量为864万m³。曼峨二队、曼峨六队、河口农场十八队三个弃土场项目均由红河自贸耀太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堆土方案均采取从下往上逐台堆填。项目推进情况:已完成项目选址,正在沟通挂靠项目相关工作,确定后可进行后续相关手续。

  办结时间:2023年9月12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39号

  提案者:单莉云等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让城市治理更讲细节、更有温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一、增开半敞篷式观光游览车。二、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三、加大对城市最底层劳动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培训建议。四、加大对居民商住区域酒吧、餐吧等夜间经营时段的管理和巡查监督。

  承办单位:河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李成林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增开半敞篷式观光游览车。敞篷式游览车一般使用电瓶车,其外形采用开放式设计,车辆上路行驶不能很好的保障乘客安全。由于其行驶速度特定,难以达到其他车辆的车速,在县城区主次干道上行驶容易造成交通堵塞或出现交通事故,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暂不开设半敞篷式游览车。

  (二)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备。为解决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占用通道等安全问题,对于有空间的小区,通过政府牵头、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在公共空地增建充电车库。对于空间紧张的小区,通过公共区域系统化提升改造,规范化停车位,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目前,已试点完成在河口花园小区、曼章小区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0台,增设机动车充电桩5台。

  (三)加大对城市最底层劳动群体的关心关爱和培训建议。一是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和“切实保障环卫工人的安全健康”为原则,调整作息时间,全力做好环卫职工防暑降温工作。二是派出环卫站工作人员在垃圾清运高峰期的督查检查垃圾清运车辆的设备,确保污水收集装置完好,运输过程中按照要求做到密闭运输、车身车貌干净整洁、使用污水收集装置;三是探索设立环卫工人关爱基金。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做法,鼓励社会爱心企业通过捐助等方式,设立环卫工人关爱基金,用于帮助患重病、住院治疗和家庭困难的环卫工人。

  (四)加大对居民商住区域酒吧、餐吧等夜间经营时段的管理和巡查监督。一是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成立宣传“小分队”,派出城管执法队员深入城区各餐饮门店、夜市摊点宣传《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油烟排放管控工作。通过加大日常油烟污染巡查监管力度,城管执法队员实行错时上岗,在用餐时段对餐饮单位进行随机抽检,有效抑制了餐饮行业油烟污染问题。三是对于群众投诉事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问题销号,严格按照办理期限,到现场核查、取证、处理,及时化解群众矛盾,提高群众满意率。

  办结时间:2023年10月15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66号

  提案者:祝传兰等委员

  提案标题:关于加大河口县教育体育系统引进高学历人才力度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1.建议高初中、小学分别增加高学历人才2—3人,每年教体系统引进人数不少于10人。

  2.细化标准和程序,指导教育系统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3.建议政府对于县内引进的主要人才,采取免交个人所得税,建设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专门保障性公租房,给予购房特别补贴及其它优惠。

  4.建议积极争取社会热心人士的支持,设立专门的教育人才基金。

  5.建议县委、县政府将教师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教育优先发展。

  承办单位: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龙 艳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一)人才引进。我县在传统的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以外,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探索和开展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招聘等自主招聘。招聘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免笔试只面试的方式进行。2021-2023年,教体系统实际录用51人。2021-2022年,教体系统特岗教师期满转聘27人、三支一扶期满转聘3人、订单定向免费师范生聘用12人。2023年待入编特岗教师10人,订单定向免费师范生5人。

  (二)监督指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我局在“考前、考中、考后”全方位,监督指导好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工作,2023年受县教体局邀请,参加指导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三)政策保障。制定出台《河口“区县”高质量建设“人才特区”若干措施》,形成“1+3”“人才特区”体系通过27条创新举措,8个政策亮点,6笔大额资金,真金白银招贤纳士。对符合《若干措施》要求的人才给予相应的补助政策,县级财政将及时统筹资金,确保相关补助经费落实到位。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连续三年持续增长。

  (四)教育人才基金。我县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设立教育人才基金”的政策及条件进行了解,河口县教体局正在寻求相关政策的支持,争取申报“设立教育人才基金”。

  (五)纳入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河口县已将教师发展列入河口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具体为第八章推进民生保障事业建设,增强人民福祉。

  针对提案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建议,按照目前现有的政策及相关规定已能满足办理要求,第四条关于“设立教育人才基金”的建议,因受资金、人员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暂时无法办理。

  办结时间:2023年08月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85号

  提案者:县侨联

  提案标题:关于积极推进我县社区居家养老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增长,养老成为我们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以居家养老为核心,整合社区的各种有利资源,大力推行符合当前实际的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已势在必行。建议:一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二是依托社区平台,构建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三是打造服务队伍,合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四是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民政、发改、财政、卫健、人社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合力。

  承办单位:河口县民政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陶相伕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河口县25个养老服务设施中有2个养老服务机构投入使用。河口县农村中心敬老院有登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信息有8名,主要承担全县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河口县人民医院康养中心公寓采取“公建公营”运营模式,是一所医养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养老服务设施完善,配备15名专业人士。另外,老年幸福食堂即河口镇滨河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于2022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以提供快餐、自助餐形式为主,为老年群体提供以下优惠:一是年龄60岁以上老年人到店用餐给予9折优惠;二是年龄80岁以上老年人到店用餐给予8折优惠;三是年龄8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低保证、特困证到店用餐免费。

  目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是由政府提供,但政府财力有限,不可能对各个社区都提供足够的资金保障,因此社区要从居家实际需求出发,积极主动争取资源以对老年人进行更好的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整合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提倡“一室多用”,积极整合老年幸福食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洁以及生活娱乐等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升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参与感、归属感。

  办结时间:2023年8月21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

 

  提案号:第92号

  提案者:特邀界别组

  提案标题: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服务工作的建议

  提案内容(摘要):河口县自2022年6月1日实施火葬以来,推出了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减免的优惠文件和制度,推行对农村困难群体给予补助等措施,顺利推进了我县殡葬制度改革。但改革实施半年来,群众仍反映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原农场退休职工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多等问题反映较为强烈,一是城郊经营性公墓收费过高;二是不应按身份不同而区别收费。三是火化后配套费用多,农村居民承受不起。建议:一是坚持公墓姓“公”,还利于民。二是建议取消在焚烧池里焚烧衣物的费用,允许家属自带骨灰盒等。三是对农场困难职工及无固定收入人群进行补助,以缓解群众生活困难。

  承办单位:河口县民政局

  督办领导:县政协副主席 陶相伕

  协商方式:直接见面协商

  办理复文(摘要): 针对提案建议,我局积极研究并制定殡葬服务惠民政策。一是由于河口龙庭陵园经营性公墓是政府招商引资,属于企业投资,性质是经营性。城市性质公益性公墓暂无合适的土地来开发建设。同时,四乡两镇均建有公益性公墓,并规定按死亡时间顺序进行埋葬,统一收取了20年的管理费用标准共计1000元;二是因焚烧池垃圾需要定期清理,清理所需经费无来源渠道,暂时未取消费用收取,但只是对大包件的遗物焚烧才收费;三是研究制定出台河口县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惠民政策,于2023年3月20日正式实施,对遗体接运费、火化费、裹尸袋费给予减免,骨灰盒费减免200元(也允许家属自带骨灰盒),新惠民政策的实施可为逝者家属减免约2200元左右的治丧费用;四是经研究在经营性公墓中建设了墓地、墓碑等5000元包干的价位墓区(含20年的管理费用1000元)和即将建设的3000元包干的低价位墓区,以满足低收入企业退休职工的安葬需求,通过持续优化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进一步降低群众的治丧成本。

  办结时间:2023年8月16日

  办理结果:A类

  提案者对办理情况: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