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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交警多举措开展清明节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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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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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路面管控

  连日来,云南红河州公安交警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突出亮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全力做好清明小长假交通安全,防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拓展阵地 处处宣传提意识

  针对清明期间农民朋友出行,存在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安全问题,各县市交管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深入各村庄、社区及居民家中,通过与广大农民朋友一对一交流、举办座谈会、拉家常、唠农活、话安全等方式,向他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地向他们讲解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教育广大农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紧密结合时令特点,红河交警紧跟路面动态,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实效,严密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全面筑牢清明期间交通安全防控网。要求民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做到处罚与教育并重,在查纠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既要针对具体违法行为,积极对违法驾驶人做好现场警示教育,使驾驶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还要对乘客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让交通参与者共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努力。

  为加强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和校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红河州各县市交管部门发挥由办公室、事故、车管所、宣传等人员组成的“入企宣传组”的作用,深入辖区红河烟厂、红交集团等企业,与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零距离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摆放事故展板,给负责人及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企业主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从而让驾驶员养成不超速、不超员、不酒后驾驶、不乱穿路线行驶、不乱停乱放、不占道行驶等“七不”良好习惯,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把握清明节交通安全宣传的有利契机,红河交警深入农村、学校、企业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或在车站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对过往群众进行现场宣传,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有效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宣传活动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拉近了警民关系,更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民警们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自觉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保一方平安,做文明使者,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深入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严查违法

  搭建新平台,声声喇叭入耳来

  红河交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温馨工作。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与红河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合作开办“交通信息播报”、“交通爱心贴士”、“路况信息”、“交通违法曝光台”、“交警之声”等栏目,实时开展清明节交通安全出行法律法规宣传、道路交通事故、天气、路况等播报,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合理引导、温馨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参与人,遵章守法,文明出行。

  为应对清明节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出门祭祖、扫墓,道路交通形势严峻的问题,做好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这个重点,拴住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牛鼻子”,我州充分利用州、县、乡、村四级广播发布平台,层层落实每层清明节前两周每周3次宣传、小长假、定期播报两公布一提示等针对性强的宣传内容,有效延伸了交管部门日常交通安全宣传触角。

  通过开展新型宣传平台建设工作,乡党委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难题;再次是切实提升了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交通安全意识,“平安驾驶、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群众挂牌办证、买保险意识明显提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载客、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驾乘摩托车戴安全头盔等现象明显增多,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清明节前,交管部门组织民警到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讲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知识、发放宣传资料活动过程中,群众在收到公告通知后,不仅能自发到村委会集中,而且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主动帮助大队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帮助登记相关信息。

  巧用新媒体,小小微信大用处

  工作中,红河交警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宣传传播功能,向客运车辆、自驾车、旅游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发送清明节安全提示短信,提醒他们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从源头做好事故第一步预防。

  同时,交管部门又及时根据春季和清明节期间天气变化及时地向社会公众集中传播清明道路交通出行安全知识和天气、路况信息,让广大群众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最大限度避免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微信平台具有高效、便捷、实时、互动的特点,能够及时回应广大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的关注,有效拓宽了警民沟通渠道。

  清明节期间,支队及13县市交管部门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发布路况信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两公布一提示和解答群众疑问,将交通安全宣传和为民服务有机的融合,真正实现立警为民的宗旨。

  各县市交管部门利用微信参与性广的特点,及时发布违法告知和交通秩序整治公告等信息,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违法特点,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

  利用微信时效性强的特点,及时发布清明期间天气道路预警、道路通行信息等内容。让群众少走冤枉路,多行安全道,用交警的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同时,充分发挥微信关注度高的特点,及时提供机动车与驾驶人信息查询,随时更新发布业务知识、业务告知和服务指南、最大程度做到警务信息公开化、工作流程透明化。

  红河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微信及时发送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上传工作照片,交流工作心得;另一方面将一线民协警清明顶烈日、疏交通、保安全的情景图片及时传递到交管部门工作动态和社会媒体,不断感染着队伍,让队伍始终朝着积极向上的方向前进,努力打造着一支“法治交警、廉洁交警、魅力交警”的红河交警队伍,为红河经济建设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