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贯彻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严格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河办发〔2019〕39号)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河口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及时安排部署,不断压实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全省、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河口实际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召开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邀请四套班子相关成员参加会议,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根据各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对标《红河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结合河口县实际,制定《河口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三是制定印发《河口县贯彻落实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
及时整改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2020年5月9日、5月28日收到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共红河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委依法治省办对红河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文件之后,河口县对存在问题主动认领,逐条逐项整改,并于6月30日前将前期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州委依法治州办。
三、加强民主决策,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党组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等方式持续深入的学习,熟练掌握应用于决策过程;同时按照《规定》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及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抓好贯彻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常务会议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须征求公众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涉及重大公共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等事项,做到风险评估应评尽评。三是深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养成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习惯;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权力、责任、负面“三个清单制度”,努力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四是加强与人大及州级部门对接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四、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出台《红河片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红河片区、河口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方案》,组建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和协调会,切实解决服务企业存在的难点、堵点和痛点,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进一步优化。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上报需省级下放管理权限298项、需州级赋权事项82项,承接省级下放第一批管理权限73项,州级同意赋权事项75项。三是开展“三免一自助”服务,在服务大厅做到打印复印传真免费、帮办服务免费、出入境办证拍照免费,完成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服务区改造,实现全天候服务。四是加强企业运营服务,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手册》,公布企业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及办事指南,并安排帮办队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免费帮办服务。五是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全力推进中国国际贸易(云南)“单一窗口”应用;充分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平台,实现主要业务“7×24小时”网上申报服务;申请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业务,实行容缺受理;深入推进“提前申报”等业务改革。六是优化审批流程。加快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办、网上办、自助办、一窗办、并联办、一次办、免费帮办”,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办理、一并审查、一章审批”的“四个一”审批模式。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近27万件,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
五、加强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自贸区法治化建设
河口县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整合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县、乡(镇)、村(居)三级平台以及省司法厅在自贸区设立的(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推进自贸区法治化建设。
一是将法治政府与红河片区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明确由红河片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园区建设法治化水平,以法治政府建设助推片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及保障企业项目落地、建设和投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针对红河片区的147项试点任务,自评完成95项,推进中52项,上报第一批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线索26条,初步形成14个经验案例,其中有5个案例经省自贸办评审报送商务部,4个案例由省自贸办发文在省内复制推广。率先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工作,成功办理云南省首笔电子单证外汇业务。挂牌成立云南首家边境贸易服务中心,开具出全省第一张边民互市交易增值税发票。积极探索边民互市集中申报模式,全国首创“跨境电商+边民互市”模式,出口物流成本降低29%,物流效率提升5倍以上,推动边民互市迈入“2.0模式”。二是在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知识产权维权和运营服务中心”,并在服务大厅设置窗口,红河州合信公正处和蓝湄律师事务所3位法律工作者长期驻窗口服务。2020年,入驻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接待和解答法律咨询1241人次(其中律师咨询276人次,公证咨询965次),代写法律文书42份,公证员办理公证393件。三是司法服务助力自贸发展。为了不断完善红河片区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培育红河片区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维护自贸试验区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红河片区管委会与州、县两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司法服务工作专题座谈会,围绕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进行研讨,就红河片区内的司法服务工作达成了共识。红河片区管委会与州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努力,围绕红河片区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功能定位,进一步探索出台一系列服务举措和意见,形成具有红河片区特色、适应自贸区改革发展的司法工作新机制,为红河片区制度创新提供司法保障。与州、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护航自贸发展”专题座谈会,围绕红河片区建设中遇到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就建立畅通信息交流共享、专项联合调研、“公检法”联席会议机制等内容达成共识。
六、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27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级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合计283项。制定《红河片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累计开展“证照分离”改革1765件,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审批模式,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时间压缩至最快0.5个工作日。目前,注册在红河片区的内资企业1885户,注册资本162.34亿元。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全县244人参加执法考试,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及时将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执法证信息平台,加强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严格规范企业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培养普法骨干队伍,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州、县的执法培训,不定期要求执法单位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对部分执法单位的卷宗进行抽查,确保三项制度落实落地。
七、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予以具体化,规范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及时修改完善裁量标准。根据细化量化情况,适时公布。每个季度组织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多头执法、差别化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沟通交流,积极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裁定,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
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标准化。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通过河口县门户网站、商务之窗、河口融媒等各类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信息。组织各部门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并通过多渠道进行公示,目前在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综合服务中心自助设备、评价器、“一部手机办事”APP均可对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进行查询,还印制了业务手册,线上线下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同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根据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和政策,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更新,保持线上线下一致。
八、进一步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推动民法典学习落地落实
河口县制定了《2020年法治巡回宣传方案》、《河口县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集中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宣传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等内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各环节。结合法治宣传日、“法律七进”和“挂包帮、转走访”等工作,组织开展社会面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年开展宣传宣讲活动3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九、进一步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河口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打造边疆民族特色诉讼服务中心。针对河口地区少数民族较多的实际,积极打造了边疆民族特色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环节繁简分流与案件速裁、小额诉讼、委派调解、诉前调解、涉外诉讼服务、民族性司法工作相结合,以强化软环境建设。二是按照红河州中院审批的《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建设实施方案》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硬件设施改造,设立民族文化墙,展示瑶族“度戒”成人礼中具有准法律效果的“十戒”、“十问”作为民事司法道德宣传主线,将瑶族戒律中要求族人做到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重教,互相扶助等道德规范和法律精神相结合进行宣传,积极开展民族性司法活动。三是突出多元化解平台搭建。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纠纷多元化解,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的要求。河口县广搭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平台,通过完善“平台+机制+人才”,使国门多元化解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建立少数民族纠纷调解工作站。借助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区位,与瑶族、苗族等多个民族协会共同发力,建立少数民族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加强升级硬件实施,改造了涉少数民族案件调解室。与县民宗局、县瑶族协会、县苗族学会、县壮族学会、县布依族协会、县傣族学会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协调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河口县依托各司法所、武装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先后设立了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改变了“一点受理,独点办理”的现状。建立了1个县级,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2个村(社区)服务站(点),整合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县、乡(镇)、村(居)三级平台以及省司法厅在自贸区设立的(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202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其中:刑事案件63件;民事案件11件),法律咨询515人次。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及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场所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双重职能,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2020年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机制
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年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对标对表《省委依法治省办对红河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制定下发《河口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政府责任和部门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落地见效。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县人事任免程序,保证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认真做好任前法律考试和向宪法宣誓,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人大意识和公仆意识。
中共河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