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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河口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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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河口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序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 印发法治政府建设配套方案制度。制定下发《法治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和《河口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法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印发《法治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及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指标、细化措施、压实各部门责任。根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相关工作推进会要求,2022年6月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杨雷磊主持召开2022年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邓瑞出席会议并就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存在的问题以及2022年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安排部署。

  2. 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根据《关于分级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梳理权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权责清单梳理的工作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形成《河口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设定的在河口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4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组织全县33家部门和6个乡镇梳理各自权责清单并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进行公布。

  3. 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高效审批服务模式,改善投资环境。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立行政审批局,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23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局,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2022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48件,累计办理735件。认真落实《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实施办法》,推行建设项目“容缺制+承诺制+代办制”审批模式,实现“承诺即开工”,建设项目自申请至开工时间由过去最快4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4. 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完善随机抽查“两库”,2022年完善河口县监管对象名录库21578条(企业4078条、个体工商户17357条、其他组织143条),执法人员库440人,“两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调整完善《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河口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2022年河口县政务服务入驻实体大厅事项1104项,进驻部门36家,企业11家,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就可办成“一揽子事”,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质运行达10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为100%,全程网办率为99.67%,零跑动率为97.4%。

  5. 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司法所、武装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共设立了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改变了“一点受理,独点办理”的现状。建立了1个县级,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8个村(社区)服务站(点),整合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及省司法厅在自贸区设立的(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全面推广应用法律服务机器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法律服务供给能力。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 强化民族立法,科学制定立法工作计划。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报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和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认真组织做好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的上报工作。召开《云南省河口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征询座谈会,决定于2024年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并将立法规划项目计划呈报省人大民族委纳入省人大2023—2027年立法规划项目予以实施。同时,积极配合州级开展《红河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立法“回头看”调研以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调研,积极探索实现立法和经济社会建设的统筹协调。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8〕75号),严格文件起草、审核发布、备案报备各过程,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2年对全县30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事先须经过合法性审核,程序完善、内容合法的才能进行会议讨论。主动将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事项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2022年县政府共举行常务会议14次,重大决策听证事项1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起草、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或者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以及参与行政诉讼等的作用,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民生事项等提供法律意见。2022年县政府法律顾问接受法律问题咨询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共计96件(次),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持续开展培训。积极组织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参与上级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并在县内各政府组成部门之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线答题活动,提升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

  2. 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结合河口抗疫实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妨害疫情防控的跨境涉边、偷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违法行为,坚决惩治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

  3. 严格把关行政执法主体。动态实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管理,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免考换证,2022年共计完成260人的免考换证录入审核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自主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180余人进行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充实行政执法人员队伍。

  4. 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对林草局等7家部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共15件案卷进行评查,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文件方式要求部门及时整改。

  5.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针对疫情防控中部分市场主体不配合开展扫码、堂食等要求的行为,以及对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配合做好征收、拆迁等工作任务,从适用法律、程序流程等方面对县市场监督局、县公安局等行政机关给予指导,多方面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推动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河口县“2.16”疫情爆发以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监测预警、信息研判、应急响应、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建设以及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在开展疫情防控等应急工作时,引导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结合实际组建多种类应急专班队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推动构建社会公众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 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动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成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印发《人民调解组织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内容”,从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组织形式、名称和印章、协议书制作等各个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完善人民调解受理方式、规范人民调解协议、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健全人民调解卷宗等规范化建设。

  2. 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为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能力,举办了2022年人民调解员培训,从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调解的方式与技巧以及调解案件实例分析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专业素质,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奠定基础。

  3. 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严格落实村、社区调委会每周一次、乡镇调委会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在“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及党的二十大召开前等重点期间,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贴近基层的优势,对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各领域纠纷及涉疫纠纷,对排查出的各类纠纷合理疏导、及时调处,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2022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纠纷217件,调解成功208件,调解成功率为95.9%。河口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共受理法院委派案件29件、调解成功3件,委派案件标的304万元,调解成功标的104万元。

  4.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印发《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规则》《河口瑶族自治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应诉效果。2022年来,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件,参与行政应诉案件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 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司法监督、执法监督、纪检监察以及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2. 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2022年河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419条,解读回应26条。

  3. 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对行政管理信息的归集应用,明确信用信息归集范围,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判决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行政机关取消参加各类荣誉评选。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22年来,河口县各级各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紧法治建设各项业务工作不放松,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还需强化。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中存在应付检查考核的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迟缓。二是法治人才队伍比较薄弱。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等专业人才紧缺,各部门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专业水平亟需提升。三是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各种执法案件、复杂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能力不高,综合执法素质亟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河口建设规划(2021—2025)》和《河口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河口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既定任务和目标。

  二是调整充实法治人才队伍。加大法律人才招录、引进的同时,引导各单位鼓励本单位人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证考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考试加入到执法队伍,加强对现有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助推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依法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职能,打造服务型政府,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四是加快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并按照创建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有关指标,开展申报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