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边境、民族和国门口岸等实际,秉持“法安天下、德润民心”理念,持续开展极具检察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仅形成了检察人员与各民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局面,更为边疆治理、沿边开放和兴边富民作出了贡献。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意识形态和检察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快捷互动”和传统宣传载体“稳定充实”的优势,制作旨在促进民族团结、体现民族文化的原创微信42期、大型专题宣传展板21块、微电影及专题宣传片3部,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有深度有时效、接地气有人气,有力宣传了河口边疆国门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红河州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凝聚人心、共同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民族团结工作注入新的内涵,努力营造和谐机关的氛围,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工作,筑牢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河口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民族村寨、学校开展庭审公开、矛盾化解、双语法治宣传和宣告不起诉等活动269人次,邀请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走进检察机关,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和道德讲堂等活动145人次,使他们零距离接触和感受检察工作,并主动与乡镇村组干部、民族群众交心谈心,开展思想交流、政策宣传和以案释法等工作。践行“绝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的要求,挂联2个少数民族村寨和86户贫困群众,全程跟进支持民族同胞脱贫致富。组织干警走访挂联的村寨和挂联户600余人次,协调落实帮扶资金20万余元和急需的生活物资,选派2名干警长期驻村参与扶贫。实施“司法救助+扶贫”模式,为8名少数民族刑事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金13.5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

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胡佳佳说,2016年至今,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总共接受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控告、申诉案件21件,招录或聘用了少数民族的检察干警以及合同制书记员28人,其中8人定向培养成翻译人才。办公室门口都会张贴双语服务牌,来访的少数民族群众能及时了解检察院提供的语言翻译服务。

通过常抓不懈的努力,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全院干警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提高全院领导干部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改革创新,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