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为,提升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效益水平,保障政府投资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有效防范投资领域各类风险,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7号令)、《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第11号)、《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云南省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管理办法》(云发改投资〔2023〕173号)、《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云发改投资〔2022〕180号)、《红河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若干规定》(红政规〔2025〕1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河口县实际,县发改局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起草完成了《河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电子邮件反馈。请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发送至hkxfgjtz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河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电话方式反馈。请致电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联系人及电话:余老师、王老师,0873-345118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附件:1.河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河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河口县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