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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 | 王孝刚等县领导到检察院检查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来源:河口县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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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下午

  县委副书记王孝刚,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李开祥带领县创建办一行7人到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点工作推进情况,县检察院检察长倪亚萍陪同。

  王孝刚副书记一行通过实地看、现场听、查台账和看视频等方式,对县检察院示范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王孝刚副书记对县检察院严格按照示范点“十有”标准落实创建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县检察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氛围浓厚、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特别是紧扣司法办案助力全县民族团结工作的落点实、举措实。

  王孝刚副书记对县检察院对表创建工作要求和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如何进一步丰富完善“十有”内容、抓好各项迎检工作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

  3月3日上午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吕涛到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氛围营造工作。

  吕涛部长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查看载体建设等方式,对县检察院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点的氛围营造工作进行检查,指出县检察院的工作抓得紧、效果实,并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丰富宣传载体和提炼特色亮点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下一步,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紧扣少数民族、边境国门等实际,持续在法治保障同权、政策法律宣教、法治乡村建设和浓厚氛围营造等方面下真功夫、细功夫,不断为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