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的工作安排,确保涉企行政检查于法有据、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高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河口县发改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河口县发改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予以公示。
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检查 主体 |
检查 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 对象 |
检查比例/数量 | 检查频次/ 频次上限 |
检查方式 |
检查 时间 |
合并或者联合建议 |
备注 |
1 | 河口县发改局 | 对能源行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第二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第三十八条 | 监管的能源企业 | 100% | 8次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每季度开展1-2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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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河口县发改局 | 粮油市场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 | 4-6家 | 2次 | 实地检查 | 每半年1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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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口县发改局 | 政策性粮油安全执法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 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 1家 | 8次 | 实地检查 | 每季度开展1-2次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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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口县发改局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条,《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人民防空工程 | 100% | 6次/项目 | 现场质量监督、非现场质量监督 |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竣工验收、底板、墙体、顶板和主体结构验收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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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对能源行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行政检查 | 监管的能源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第二十一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第三十八条 | 河口县发改局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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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粮油市场检查 | 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河口县发改局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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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性粮油安全执法检查 | 县级储备粮油承储企业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河口县发改局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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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 人民防空工程
|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八条,《云南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河口县发改局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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