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7月1日起,河口县全面实行“生育津贴直发到人”。符合申领条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的参保人,通过“云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个人网厅)、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办理)任一渠道均可申领津贴,无需单位中转。同时,对非关键材料缺失实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先行办理,确保“一件事一次办”。全县已有8名职工线上提交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已足额拨付204149.88元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