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文明城镇、文明社区、文明村领取奖牌
为“云南好人”颁奖
6月6日,河口县召开2016年第一次文明委全体(扩大)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委全会精神,对荣获州级文明单位、文明小城镇、文明村、文明社区单位部门和荣获“云南好人”、省级学雷锋标兵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河口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狠抓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重开展了“三下乡”、“我们的节日”、“学雷锋志愿服务”、“国门之星推荐”等群众性大型活动,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清明网上祭英烈”等主题教育活动;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建设等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涌现出了河口镇等2家州级文明小城镇、瑶山梁子等8家州级文明村、河口镇北山社区等2家州级文明社区、县审计局等22家州级文明单位。桥头乡司法所熊友旺、河口公路管理段王祥被评为省级学雷锋标兵,河口海关李顺麒被评为“云南好人”。王建华、毛丽、李明辉、邓冬艳等县领导在会上为文明单位和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
会议同时审议了文明委成员单位职责;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今年的工作要重点抓好道德讲堂总堂建设;抓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好学雷锋活动和“我们的节日”活动;围绕“仁、义、诚、敬、孝”五方面内容抓好“善行义举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