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瑶山乡有农户私养猫头鹰。2019年6月4日,县林草局立即安排野保站携手自然资源公安局的民警前往瑶山乡,于牛塘村委会大竹坪小组一农户家查获并成功解救5只疑似猫头鹰幼鸟。经初步核实,该鸟学名系领鸺鹠,鸱鸮目鸱鸮科,俗称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考虑到猫头鹰还是雏鸟,尚不具备生存能力,目前,县林草局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精心喂食,待其长大后再放归大自然。
野保站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县林草局充分利用乡镇赶集日、入户宣传等方式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广大群众的帮助下,县林草局共救助豹猫、猫头鹰、蛇等各类野生动物16只(条),今后,还将继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野保站工作人员提醒:宠物要养之有道,不能触犯法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林草部门处理。

(图一:被解救的5只猫头鹰雏鸟)

(图二:县野生植物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在向老百姓宣传相关野生动物的保护和救助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