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河口县民政局副局长邓绍金带领社会救助科人员深入到桥头乡冬瓜岭深度贫困村,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集中组织乡政府分管民政工作副乡长、乡民政所人员、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村干部进行农村低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座谈交流,分析全村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疑似“漏保”问题。
一是原文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委会对农村低保兜底保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的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3个基本条件及原则上不得享受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形,明确乡镇、村委会两级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办理程序。
二是开展座谈分析当前开展农村最低生保障存在的问题,如何宣传和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监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三是分析全村农村居民家庭年收入低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无县级政府以上规定的财产困难家庭和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一级、二级重度人,通过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把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家庭和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四是分析研究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患有重特大疾病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严防漏保。
五是针对村级分析摸排的2019年预脱贫户收入不达标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对符合农村低保保障条件的,要求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办理;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按照临时救助程序办理,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河口县民政局 盘启明)

(民政局邓绍金副局长集中组织低保兜底保障座谈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