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婚姻登记处于2020年2月3日上班,为了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避免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加强疫情防控,根据民政部及省、州、县的有关文件要求,为有效保障婚姻登记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在工作中,我们加强安全防护,要求婚姻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一律佩戴口罩,经我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测量体温确认无恙和信息登记后,方可进入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事务。
我们也采取电话预约形式,控制登记数量,避免扎堆登记,尽可能地避开人员聚集,以降低传播风险。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要求不带其它陪同人员,自觉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婚姻登记处采取体温检测,消毒和人流疏导等防控措施。
我们加大宣传,建议当事人错开疫情高发期的婚姻办理登记,特别是2月14日特殊日期不要扎堆登记,减少人员往来和聚集,同时我们与卫生防疫部门做到执行联防联控报告,共同配合做好我县抗击疫情工作。


(婚姻登记办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