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河口县林草局对南溪广顺果苗场进行产地调查,对调入苗木进行复检,发现该果苗场从广西调入的菠萝蜜苗3000株、荔枝苗500株、柠檬苗300株、龙眼苗300株、柚子苗600株,共计4700株,无调入河口县的有效植物检疫证书,其行为违反了《植物检疫条例》第7条第2款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植物检疫证书运输苗木的违法行为。植物检疫执法人员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30条第1款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给予2000元的行政罚款和批评教育,并对苗木进行复检未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通过案件的查处,将进一步依法规范河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随人类经济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