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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民政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引导工作

来源:河口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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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通知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局长许锋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229日上午,深入到坝洒农场管委会南屏11队向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重点宣讲监护职责。与此同时,针对该儿童出现逃学、厌学情况,现场向该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并到该儿童所在学校对儿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二是对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女童进行走访了解。经过了解该女童学习、生活正常;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法治课宣讲的主要内容。同日下午,县民政局邀请法律顾问钱艳萍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 

  宣讲结束后,许锋指出:全体民政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依据抓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