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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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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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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河口县税务局在省、州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文明执法,强化监督制约,和谐征纳关系。坚持依法治税、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依法治税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河口县税务局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根本遵循。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部门学、个人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及近年来颁布的党内法规。在“七一”前后,通过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力抓好税费收入

  2020年,河口县税务局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7218万元,同比增收2210万元,增长2.95%。其中,税收收入31961万元,同比增收1339万元,增长4.37%;非税收入16455万元,同比增收3849万元,增长30.53%;社会保险费收入26178万元,同比减收3120万元,减少10.65%;其他收入(包括工会经费和职业年金)2624万元,同比增收142万元,增长5.72%。

  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全年累计退税24704万元,同比减收46112万元,减少65.12%;海关代征进口货物增值税21829万元,同比减收1447万元,减少6.22%。

  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共16844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2570万元,社保费减免3812万元,非税收入减免462万元。2020年新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减免税费共4964万元,其中税收减免1543万元,社保和非税共减免3421万元。

  (二)不断强化征管基础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口县税务局辖区内共有正常状态设立税务登记户7034户(含一般纳税人825户),其中,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1909户,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5081户,临时税务登记户44户。

  1.税源培植与管理方面。2020年,河口县税务局新增登记户757户,其中:单位纳税人增加453户,个体经营纳税人增加302户。新增纳税人中,有144户做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根据税源培植管理工作相关要求,县局对新增企业均做了情况了解与涉税情况分析评估。

  2.推进复工复产方面。首先,根据省局“摸清服务对象,助力复工复产”工作要求,积极从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获取市场主体清册,比对并核实未办理税务登记户,向未办理税务信息登记补录的纳税人做好涉税政策宣传普及工作,以切实行动服务“六稳”、“六保”;其次,做好疫情期间税费政策变动的落实工作,在受理日常业务的同时积极进行优惠政策宣传引导,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个人尽快复工复产,尽早渡过难关;根据税务总局5号公告、财税13号公告,也对涉及的委托代征单位及时进行了政策辅导,要求代征单位自2020年3月1日起,对河口县辖区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个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全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长流水、不断线、打连发、呈递进”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推进“放管服”提升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减税降费包保宣传为契机,构建税企新型交流沟通机制,整合集成升级纳税服务,采取“面对面”、“一对一”服务送政策和服务上门。全面实施“一窗通办”、 “一网办理”、落实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一次不用跑”清单,提高办税效率,打通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全面增强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一是培训辅导全覆盖。通过集中培训、电话短信辅导、现场辅导和下户辅导等方式,组织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集中培训,辅导面达100%。二是便捷办税体验服务。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县税务局办税大厅于2019年8月27日,整体搬迁进驻综合服务中心(中国河口国际会展中心)税务一窗办理专区。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登记财产时限压缩5个工作日内,抵押办理压缩在2个工作日内。三是涉税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加大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使用宣传,分期分批组织企业会计、办税员开展实体课堂培训;建立QQ群、微信群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视屏面对面、手把手辅导,实现培训辅导全员覆盖。

  (四)规范行政审批

  主动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让纳税人知晓行政审批的权限、办理流程及时限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推进涉税事项前移,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各类依申请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实行涉税事项办税服务厅终审制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后续监管”的一站式办理模式。2020年,河口县税务局共办结行政许可数量148件,其中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事项6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142件。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名称、文号、程序,制定公布本单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河口县税务局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健全长效清理机制。按照省、州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清理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冲突的文件,清理不利于“放管服”改革、限制竞争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在涉及人、财、物和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中贯彻科学化、民主化原则,规范决策流和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将涉及纳税人切身权益的重要行政许可、重大税收案件处理等税收执法事项,以及与干部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执法责任追究,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行政管理事项,列入本机关的重大决策范围。按照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局党委会、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的要求,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税务总局及省局的统一部署,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稳中求进、科学规范、优化创新、统筹协调、便利高效的原则,扎实推行“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并公开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监督救济、权责清单、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上办”事项等内容。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全过程记录。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对数额较大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核准等重大执法决定须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注重党内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在监督好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履行责任的同时,经常与县局党委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强化外部监督,畅通问题反馈渠道,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充分听取对税务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存在问题及整改反馈,及时纠正、制止有损税务部门形象的违法乱纪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

  强化内部监督。依托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风险信息化监控,通过人工核实、整改,防范风险;推进重点风险领域执法督察,坚决查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抓实抓细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依法依规开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内控平台督审项目、疑点核查流程推送执法责任制系统追责的工作,进一步强化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责任意识。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七、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以税收权力制约监督和保障纳税人权利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建立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认真清理税收执法依据,厘清税收执法权力事项,并对外公开,实现执法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行政职能,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2020年,河口县税务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案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河口县税务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服务指南,如有更新及时做动态调整。在公开栏及时发布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公告、限期申报公告、限期纳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继续加强税法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多种形势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通过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下企业、入户走访辅导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督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积极办理相关备案工作。

  (二)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认真开展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把脱贫帮扶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常抓不懈。按照要求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帮扶活动;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通过经常性的走访慰问,不仅从物质上给予帮助,更从思想上进行帮扶。大力加强定点扶贫中、涉税工作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贫困户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帮助贫困户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手段解决诉求。

  (三)突出对扫黑除恶、国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直接上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推动、亲自检查落实。累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工作手册》360余份、走访行业场所16个、宣传发动6880余条(其中发放宣传资料6870份、张贴、印刷标语10条、悬挂横幅7条)、固定宣传展板、宣传专栏6个(其中3个扶贫挂钩联系点3个、税务局机关3个),发放问卷调查620份,通过微信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900余条,利用办税大厅、门头等LED电子显示屏发布和转发扫黑除恶宣传信息120余天/次、内容430余条。

  (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突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区县融合发展”读书班学习活动开展全局干部职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条例》自学活动,要求干部职工提高认识,转变服务理念,优化纳税服务。了解外资企业诉求,及时推送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工作要求,河口县税务局深入外商企业,向其送政策、讲政策,告知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享受的合法权益和内资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涉及民生的主题法治宣传。河口县税务局以党建为引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开展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

  十、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税收业务培训

  以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立足本局干部队伍现状,贴近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实际,适应业务变化,以打造高端引领人才、专业精英人才和操作实用人才为重点,积极构建互为支撑、各尽其能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促进税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开展岗位业务大比拼活动,使全局干部人人适应岗位、人人精通本职、人人胜任职责,成为各个职位、岗位的“行家里手”。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线上通过法宣在线APP、学习兴税APP、学习强国APP等开展网络学法。

  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鼓励全局人员利用报刊杂志、互联网等载体,主动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落实《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完善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推进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河口县税务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