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民警在一线执法执勤中遭遇辱骂、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对公安民警个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也极大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对侵犯民警执法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后,河口县公安局对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秉持零容忍态度,果断亮剑,严厉打击。

9月12日21时许,河口县公安局桥头边境派出所接到某超市员工报案称,有一名男子喝醉后到其超市胡搅蛮缠,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民警赶往现场后,对罗某酒后寻衅滋事行为进行规劝未果,遂将罗某带往桥头乡卫生院醒酒,到达卫生院后,罗某拒不配合执法,多次辱骂、挑衅民警。处置过程中,民警被罗某连续踢打,造成民警受伤。
案件发生后,河口县公安局迅速启动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依法将罗某按涉嫌袭警罪予以刑事拘留。目前,罗某已被河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