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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认真贯彻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省委主要领导表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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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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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2016年12月25日,县委书记毛宗晦主持召开十二届县委第19次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陈豪同志在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上表态讲话的通知》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河口县贯彻落实意见。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胡云组织原文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并提出河口县贯彻意见;县环保局详细汇报了河口县生态文明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会上还通报了河口县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清单,并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措施。
毛宗晦强调,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要求,摒弃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错误思想,从源头上、根本上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毛宗晦要求,全县上下要进一步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