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9月13日,河口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行政中心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应顺、施辉达、李明辉、李成林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傅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作《河口瑶族自治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说明》,听取杨光云作《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河口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河口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王俊川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听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作人事安排说明,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作《河口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提请审议李发兵等三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李金明、李刚作《辞职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內司工委主任作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报告,听取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听取分组审议情况。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批准(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5年河口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河口县本级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和人事任命事项。之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林国才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