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5日至7月2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河口县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河口县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坚持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反腐败“四位一体”推进工作,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主抓者职责。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次,与四套班子成员谈话52人次,与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谈话74人次。班子成员按要求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县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与班子成员谈话35人次,与下属部门负责人谈话69人次;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指导检查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0余次,与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谈话120余人次。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分别制作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县委与70个单位签订主体责任书,与纪委签订监督责任书。县委书记、县长和纪委常委分别约谈乡镇、部门、农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通过约谈不断压实责任。严格责任制考核,常委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对全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62个单位、签订监督责任的19个纪检部门进行年终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关于“纪委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县委高度重视发挥纪委监督工作,通过深入研究,出台了《中共河口县委关于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实施意见》,将监督关口前移,全面实现监督全覆盖。结合实际,制定了《河口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河口县纪律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方案》,共增加纪委行政编制9个,对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14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取消参与123个,仅保留17个,确保纪检监察工作重心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纪检部门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充分整合县、乡镇、农场纪检干部资源,成立3个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采取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的方式,把全县乡镇、农场、县级各部门划分成三部分,分别由3个组承包监督执纪问责工作。3个组深入承包监督的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查30次,反馈存在问题270余个,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3.关于“权力运行环节监督乏力,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健全和完善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四套班子”联席会议制度等县委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质量。制定《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述廉述责办法》《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共安排28名县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质询提问和民主测评,实现了述廉述责全覆盖。强化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展党务政务公开3060余期、场(厂)务公开420余期,司法公开审理各类案件530件。拓展警示教育覆盖面,制作40块流动警示教育牌,深入乡镇、社区、农场、生产队开展12次巡回警示展,118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了教育。组织全县70多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县农业局、县民宗局干部职工共计190余人次旁听河口县农业局原局长李某某、县民宗局原局长王某某涉嫌受贿案的审理,旁听案件庭审,近距离感受法纪威严。抓好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县委多次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成立县委宣讲团深入全县62个党政机关,27个村委会和3个社区开展宣讲近30场,共4770余名党员接受培训。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县60个参赛队180名干部职工参加竞赛。通过宣传学习,使两部党内法规入脑入心,增强了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
4.关于“重点领域、权力部门腐败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以“查处一批问题”、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为载体,盯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被多次举报的人,认真排查筛选线索,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苗头性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8件,已办结89件,正在办理9件。已初核线索48件(含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2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初核了结31件,立案17件,结案16件,处分1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构处理7人,挽回经济损失58.05万元,为反映失实的21名领导干部澄清了问题。认真落实河口县“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县“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464件,办结率100%。
5.关于“农垦系统和农村基层腐败呈高发态势”的整改情况。制定了《河口县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形成长效机制。围绕农村低保金的管理使用开展了集中专项巡查,发现问题6个,收集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意见2条,并召开农村低保专项巡查情况反馈会,将存在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反馈给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对各农场征地拆迁、低保指标分配、危房改造、集体资产处置、涉农惠农资金等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农场基层领导干部问题进行了整治,共查处基层领导干部占地情况3起10人750亩。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乡镇均实行“村财乡镇代管”工作,村委会、社区发生的收入,由乡镇负责管理,支出由村干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到乡镇“村财乡镇代管”处进行报账,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做好监督,确保了村级“三资”管理安全。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改进会风文风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省、州有关制度规定,《河口县公文管理暂行办法》、《河口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强化会议经费预算管理,推行电子政务办公和视频会议系统,从严控制文件和会议数量,实现文件、会议继续再下降。2015年印发红头文件873个,同比下降3%;各类发电131个,同比下降8%;印发简报期数43期(仅“四办”),同比下降9%;召开各类会议55场(次),同比下降7%;参会总人数3689人,同比下降6%。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缺乏干事创业担当精神”的整改情况。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载体,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期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举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4期800余人次,县委班子查找问题12条,班子成员查找问题102条,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结合实际建制度抓落实,县委、县纪委结合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不敢担当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交办销号制度》、《强化正风肃纪营造河口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的意见》,县委、县政府领导按工作交办销号制度相关程序,共交办工作265件,其中办结销号245件,正在办理20件。开展 “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整治,河口县机关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提升,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意识明显增强。
3.关于“整治‘庸、懒、散、慢’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任务,严格执行《河口县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河口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突出问题导向,紧紧盯住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抓个案、抓典型,公开通报曝光。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40余次,集中督查12次,通报违纪单位22个、违纪人员23人次。通过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4.关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河口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河口县公务接待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审批监管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严禁全县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新建楼堂馆所,“三公”经费明显下降。2015年 “三公”经费支出2275.37万元,同比下降493.94万元,下降18%。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责任,抓住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着力整治公车管理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在线学习、举办县级重点培训班和专题知识讲座等方式,抓好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50余场次4080余人次,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开展各类学习培训24期5860余人次。二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先后撰写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相关理论文章64篇,141名正科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通过查摆剖析和总结反思作个人表态发言。三是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政策法令,切实做到了令行禁止。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和成果,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评议党员,结合本部门实际按每季度开展好党员活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60名县级领导干部(含调研员、副调研员、保留县级领导职务)、392名科级领导干部和339名后备干部按规定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实现领导干部报告制度全覆盖。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关于“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重新修订完善的《中共河口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中共河口县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权力运行规则等规章制度,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县委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重要部署、重大项目,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召开县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进行研究,坚持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县委主持召开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各方智慧,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了《河口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程序》、《河口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办法》、《河口县县管干部考察员评聘管理规定》和《新任县管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县委组织部派出10个分析研判组分两批对全县80个部门和425名科级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县委书记同县四套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农场班子成员进行了逐一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全县干部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15年对37名干部进行交流任职,提拔干部26名,其中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中有14名少数民族干部。在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方面,通过干部提前退休、正常退休和干部调整消化超职数干部80人,整改消化比例达89.88%。
3.关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提升领导干部整体素质。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教育工作,扎实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州、县重要会议精神的集中轮训工作,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县委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带动其他四套班子成员讲党课34次,县级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到挂钩联系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及“一把手”讲党课90余场次。严格执行《河口县科级干部培训制度》和《河口县领导干部学时学分制》,从2016年起每月举行一期“河口讲坛”,把“走出去”和“请进来”培训机制形成常态化,全县各级各单位共举办各类培训、宣讲、讲座、党课近100场次。二是从严从实干部管理。出台了《河口县从严从实管理干部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39名科级领导进行了岗位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审核登记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597名,办理因公因私出国(境)备案审批269人次;正在研究制定《河口县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力度。
五、其它方面
1.关于“涉黑涉黄涉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社会治安问题严重”的整改情况。按照省、州关于继续深化河口地区边境综合整治的要求,研究出台了《河口县进一步深化边境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河口县创建省级先进平安县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深入研究“打击暴恐、斩断通道、扼制走私”三项工作,提出在社会防控方面加大社会面动态管控网络建设和社会面巡查。公安机关在边境管控和反走私方面继续采取与边管部门联动配合机制,不断强化社会面防控、边境管控和反走私综合治理,110接处警同比下降12.17%,受理各类案件735件,审(执)结705件,结案率95.9%,同比发案率降低、结(破)案率提升,河口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2.关于“文化景观长廊房屋征迁工作资金困难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河口县委、县政府坚持民主决策、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征迁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征收工作组、宣传舆论组、思想工作组、法制服务组、信访接待组、维稳处突组等6个工作组,负责项目征迁全面工作。二是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推进征收工作。目前,工作进展顺利,将于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拆除工作。
3.关于“农场改革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根据中央、省、州农垦改革工作的新要求,成立了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县委专题研究农垦改革工作,提出了探索组建集团公司实行政企分开,部分社会管理职能实行社区管理,四个农场统筹推进的农垦改革总体思路。目前正在加紧制定《河口县关于深化农场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关于推进农场社区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推进农场改革实践中,紧紧围绕深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进行探索改革,在蚂蝗堡农场和南溪农场部分生产队推进试点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农场销售收入和职工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各项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
整改情况还将在云南网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全文通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中共河口县委员会反映。联系单位:中共河口县委督查室,联系电话:0873—3451162,电子邮箱:hkxwdcs@126.com。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