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12月30日,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河口县委副书记范正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兴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应顺、施辉达、李明辉、李成林,县政府副县长张贵彬,县人民法院院长付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茂华参加会议。林国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调查报告》;听取审议了《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县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河口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河口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基金投入的股东借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决议(草案)》、《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关于召开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草案)》、《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名单和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河口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表彰优秀人大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决定(草案)》和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河口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材料说明。
林国才强调,要组织乡镇召开好人民代表大会,切实抓好调研工作,确保各级人大代表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高质量意见、建议,确保河口县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