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成林、邓东艳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罗永华,县政府副县长刘文杰,县人民法院院长傅军,县检察院检察长周茂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听取拟任命人员作供职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陈柳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任命韩建明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任命盘明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因工作调整,免去盘丽芳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同意周学华、王富超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颁发任命证书
会议经审议通过,任命沈柱方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命何明为县民政局局长;任命章泽华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命何顺全为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任命林伟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任命周学兵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任命张克昌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命吕选文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刘薇为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任命施锋为县信访局局长;任命李金明为县统计局局长;任命袁玉珍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任命金钊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熊森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刘玉勇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免去罗玉明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免去陈海波的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
被任命人员在接受任命书后
向宪法宣誓
林国才要求,新任人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于宪法、忠于人民、忠于职守,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忠诚担当、奋发作为、清正廉洁,为河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