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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

来源:河口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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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上午,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河口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检察长依法须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河口县出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共168名,实到163名,符合法定人数。 

  州委换届督导组到会指导,县委书记于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执行主席是于洋、邓瑞、杨正光、林国才、杨光云、刘文杰、邓东艳、苏东才、孙永、李梅、钟显雾、李寿林、庞汉元、李东强、谢永建、李琪。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大会主席团成员,不是主席团成员的“区县”领导干部。 

  大会表决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总监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按分工就位开展工作。代表们认真填写选票,依次前往投票处,在票箱里投下了神圣一票。

 

  计票结束后,于洋宣布选举结果。林国才当选为河口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邓瑞当选为河口县人民政府县长,邓东艳、苏东才、孙永、李梅当选为河口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朱宏、白晓磊、李华梅、卢光荣、熊万和、杨雷磊当选为河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恩崎当选为河口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韦铭辉当选为河口县人民法院院长;倪亚萍当选为河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检察长依法须报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红河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王卿等 22 人当选为河口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宋兵 等15 人当选为河口县出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于洋为新当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县人民政府县长邓瑞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恩崎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县人民法院院长韦铭辉颁发当选证书

  于洋为新当选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县人民政府县长邓瑞,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东艳、苏东才、孙永、李梅,县政府副县长朱宏、白晓磊、李华梅、卢光荣、熊万和、杨雷磊,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恩崎,县人民法院院长韦铭辉颁发当选证书。全体与会人员以热烈的掌声向新当选人员表示祝贺。 

  全体人员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新当选人员,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国才领誓,县委书记于洋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