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在云南境内流经17个县市,从我州河口县出境越南,是一条国际性河流。作为境内最后流经的河口县,多年来认真实施对红河水环境保护的河口方案,使其造福境内沿岸民众的同时,以干净无污染的姿态奔流出境。
在河口县辖区,可能对红河水环境造成影响的是红河支流马卡依河、莲花滩河、二道河等,影响支流水质的主要因素有居民生活垃圾堆放、污水排放,农业生产所用农药、化肥以及农户禽畜养殖等。为确保支流水质良好,河口县切实开展水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整治,解决面源污染源问题;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强化企业监管,解决点源污染源问题;加强执法监管,打击违法行为;深化环保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这些措施多年连续执行,不放松、不懈怠,久久为功,进而形成了支流沿岸群众的环保自觉。目前,河口县内汇入红河的主要支流水质均达到Ⅲ类。
红河流经河口县区域的瑶山乡、莲花滩乡,均属水土轻度流失区。多年来,河口县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效益明显。近几年每年治理水土流失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有效控制率达95%。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纳入县内的省级名录的红河干流主要排污口进行普查登记,严格入河排污口论证审批,规范管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作业,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对红河沿线进行巡查,及时制止破坏水生态、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以及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县境内红河干流湿地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严格湿地红线保护,及时制止和查处围垦占用湿地的行为,确保湿地资源生态安全。目前,无围垦占用和破坏湿地的现象。深入实施以退耕还林、防护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石漠化治理工作为重点的工程建设,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2016年,全县共拨付生态补偿金286.2万元,完成低效林改造作业666公顷,森林抚育1333公顷,石漠化造林综合治理193公顷,国家造林补贴项目546公顷,城市面山和通道绿化666公顷,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植树造林253公顷。
河口县红河流域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田径流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全县农村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20吨,生活污水约0.5万吨;全县常年农作物播种面积5640公顷,年使用化肥1.12万吨、农药约576吨、农膜375吨;畜禽养殖呈现“弱、散、小”的态势,畜禽粪便直接排入河道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该县首先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控制。严控高毒农药使用,全面实施中毒以下农药定点经营,2016年,全县经营农药单位由105家减少到96家,中高毒农药销量由0.15吨下降到零吨,减控成效显著。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加强秸秆、农膜管理,开展了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及农膜回收示范,鼓励农民回收废弃农膜、化肥包装袋等。其次,加强养殖业面源污染控制。完成改圈642户,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5.4%。第三,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态创建为契机,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以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为突破口,在全县农村组织开展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瑶山乡梁子村、水槽村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整治,桥头乡白黑传统村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入施工阶段。第四,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力度。
河口县城位于红河岸边,对红河水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县城建有一个垃圾处理场,日均处理垃圾100吨,填埋场总库容71.6万立方米,能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覆盖。县城建有一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万吨,服务范围包括河口县老城区、北山片区和槟榔寨片区。2016年,县城区共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处理生活污水290.55万吨;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1.21%,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9.89%。这对保护红河水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此外,中国河口-越南老街跨合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正稳步推进,待该工程建成后,将极大提升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又对红河水环境保护上了一道安全阀。
保护红河水环境,河口出了实招,看见了实效。干净无污染奔流南下的红河水,树起了河口生态文明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