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口县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方案》(河开组﹝2018﹞18号)、《河口县民政局关于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河民发﹝2018﹞166号)的文件要求,河口县民政局积极抓紧落实脱贫攻坚工作。
11月26日至29日,由副局长邓绍金同志带队就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各个乡镇初步排查的贫困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杜绝弄虚作假、瞒报谎报,“人情保”、“平均保”、“轮流保”等现象;针对不符合纳入兜底保障范围贫困家庭宣传临时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