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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来源:自贸时代 看河口
发布日期: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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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2021年1月以来,由于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我县已出现了连续性的轻度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刻不容缓。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易造成严重影响,产生噪声污染,影响环境卫生,损害身体健康。为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环保安全的春节,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就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如下倡议:

  一、请广大市民转变传统节日庆祝方式,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树立文明过节新理念,提倡燃放电子鞭炮、悬挂灯笼、张贴春联等环保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共同守护河口的碧水蓝天。

  二、行政中心片区、北山民族文化广场片区、口岸森林公园片区划定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严禁在上述禁燃区内燃放。

  三、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公职人员自觉带头,市民朋友立即行动,积极响应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又积极劝阻和监督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再燃放烟花爆竹,为守护良好环境做好表率。

  五、每位市民都是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要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守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请全县广大市民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参与低碳行动,携手呵护蓝天,共享清新空气,共建美丽河口!

  

 

    中共河口县委办公室

  河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