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048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4-10
信息名称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工作职责

  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内设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有双拥办、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6个科室,下属河口瑶族自治县服务中心、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2个事业单位。

  (一)局机关科室

  1.双拥办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州双拥办文件精神。

  2.办公室(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推进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执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的党建、群众、党风廉政工作。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件;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

  4.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部门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相关政策落实;负责1-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负责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企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的管理及发放工作;协调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等相关政策。

  5.就业创业科

  主要职责:负责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等相关政策;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工作。

  6.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

  主要职责: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申报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负责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推进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及服务管理;承担河口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上报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落实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授权,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直属事业单位

  1.河口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心坎上;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河口瑶族自治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完善烈士档案,积极征集、整理、展示与革命斗争有关的历史资料、物品,做好烈士陵园纪念馆管护,为社会各界、参战老兵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河口县人防办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传真):0873-3571166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行政中心旁河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邮政编码:661399

  四、负责人信息

  单位负责人:戴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