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425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河口县地震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3
信息名称
河口瑶族自治县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河口瑶族自治县地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口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20号)和《中共河口县委、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口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发〔2019〕8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河口瑶族自治县地震局(以下简称“县地震局”)是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组织拟订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全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县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五)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定等工作。

  (六)承担全县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河口县地震局设2个内设机构:综合科、监测预报与震害防御科。

  办公地址:河口县广龄街37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1:30 ;15:00—18:00

  联系方式:0873—3572448

  负责人姓名:李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