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915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03
信息名称
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河口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是河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河口县畜牧兽医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参与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指导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滨河大道49号

  办公时间: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5:00-18:00

  联系方式:0873-3456009

  单位负责人:杨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