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1-07 字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河口县实际情况,现将河口县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1.所有进入院区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车辆从机动车道进入,步行人员从人行通道进入,按要求测体温、扫码。 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出示健康码的老人、儿童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2.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减少现场挂号。建议您通过河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就诊。就诊过程中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在排队、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急危重症患者按急救绿色通道处置。

  4.发热患者,健康码呈“黄码”或“红码”,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患者需先到发热预检分诊处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及登记,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全闭环管理。

  5.隔离场所和闭环管理的人员需要到医院就诊的,实行预约诊疗(预约电话:0873-3567120),由专用救护车闭环转运就诊。

  6.来自重点人群的普通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按指挥部要求的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无法提供,需在医院进行一次新冠核酸检测。(如:外卖送餐人员、酒店、餐馆等从业人员实行两天一检,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报告)。

  7.其他普通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按现居住地指挥部要求的核酸检测频次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无法提供,需在医院进行一次新冠核酸检测。(如:抵边村寨和抵边社区人员实行三天一检,需提供72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8.门诊手术、有创及高风险操作(包括门诊各种择期手术、喉镜、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人流手术、胃肠镜、口腔治疗等操作)或近距离操作(如眼底镜、裂隙灯检查等)的患者,均需持有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操作。

  9.住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原则上固定一人陪护,规范使用手腕带、陪护证,遵守相关防控管理规定;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建议采用多媒体视频交流(如微信视频);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10.外卖、快递一律不进医院。

  1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河口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急救电话:120、3567120

  

 

 河口县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