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人民医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2-10-10 字体:[]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河口县实际情况,现将河口县人民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调整通告如下:

  1.所有进入院区人员均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车辆从机动车道进入,步行人员从人行通道进入,按要求测体温、扫码。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出示健康码的老人、儿童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2.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减少现场挂号。建议您通过河口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就诊。就诊过程中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在排队、挂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3.急危重症患者按急救绿色通道处置。

  4.发热患者,健康码呈“黄码”或“红码”、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患者,需先到发热预检分诊处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及登记,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实行全闭环管理。

  5.隔离场所和口岸闭环管理的人员需要到医院就诊的,实行预约诊疗(预约电话:0873-3567120),由专用救护车闭环转运就诊。

  6.来自抵边村寨严管区的普通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它普通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若无法提供,需在院内进行一次新冠核酸检测。

  7.门诊手术、有创及高风险操作(包括门诊各种择期手术、喉镜、纤维支气管镜检查、人流手术、胃肠镜、口腔治疗等操作)或近距离操作(如眼底镜、裂隙灯检查等)的患者,均需持有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行操作。

  8.住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原则上固定一人陪护,规范使用手腕带、陪护证,遵守相关防控管理规定;住院期间谢绝探视,建议采用多媒体视频交流(如微信视频);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9.外卖、快递管控期间一律不进医院。

  10.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河口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急救电话:120 、0873-3567120

 

 

 

河口县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