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3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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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河口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情况表(附件) 

  三、河口县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套表(附件) 

  四、河口县2022年三公预算经费情况说明 

  五、河口县2022年财政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河口县2022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七、河口县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八、财政名词解释    

 

河口瑶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草案) 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16日在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熊森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河口瑶族自治县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70,26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6.7%,同比增加19,577万元,增长38.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78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2.3%,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4%,同比增收1,884万元,增长5.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9,205万元,同比增加13,644万元,增长87.7%;非税收入完成7,575万元,同比减少11,760万元,下降60.8%。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46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5.2%,为调整预算数的113.3%,同比减少38,297万元,下降14.8%。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36,7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2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500万元,上年结余577万元,调入资金39,300万元,收入方总计239,5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0,4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770万元,地方政府性债券转贷还本10,58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8万元,年末结余结转3,320万元,支出方总计239,567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3,53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72.3%,为调整预算数的146.7%,同比增收33,696万元,增长17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0,29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062.1%,为调整预算数的96.5%,同比增加102,631万元,增长10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再融资债券195,52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5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5,526万元,上年结余1,732万元,收入方总计251,9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0,2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984万元,调出资金39,300万元,年末结余结转1,384万元,支出方总计251,958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今年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入,但收到省级补助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金10万元,2019年“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由于上级评估不合格被上级收回1,250万元,收入方总计-1,240万元,支出方总计-124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执行数77,05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2%,为调整预算数的99.3%,同比增加12,139万元,增长18.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实施阶段性减免,2021年1月起社会保险缴费恢复正常征收,社会保险费收入同比增加1,898万元。二是职工医保申请上级补助720万元用于弥补职工医保基金缺口。为推进医共体改革,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上级补助877万元,用于清算2021年度及以前发生的暂扣超定额扣款。 

    2021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执行数80,27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8.6%,为调整预算数的104.3%,同比增支10,678万元,增长15.3%。支出增长的原因:一是工伤保险自2020年10月起实行省级统筹,收入需全额上缴,上解上级支出同比增多;二是人口老龄化、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致使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增长。 

    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5,86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2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2,644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收回2020年部分政府债务限额和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高速公路专项债限额的通知》(红财发〔2021〕3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2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红河州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3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 

    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45,945万元,2021年7月,收回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300万元,2021年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94,626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减去收回债务限额。拟定河口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36,2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05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95,221万元 

    2.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2021年,河口县政府债务余额309,6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4,05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75,61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河马高速公路专项债券122,826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高速公路专项债限额的通知》(红财发﹝2021﹞33号)文件精神,该项目资金由州级承担本息偿还责任 

    3.债务还本付息工作情况 

    2021年,河口县到期债务本息27,515万元。其中:到期一般债务本金10,605万元,分别是:一般债券本金10,580万元,世行贷款一般存量债务25万元;专项债务本金12,954万元,分别是:普通专项债券本金984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本金1亿元,专项存量债务1,97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131万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2,825万元。2021年,已偿还到期本息28,066万元,其中,到期债务本金23,559万元,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11,400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11,373万元,通过盘活资产进行偿还786万元;通过预算资金安排偿还到期利息4,507万元,包含2022年1月份到期利息551万元。 

    (三)“三保”保障情况 

    2021年,我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优先保障 “三保”支出。“三保”支出年初预算77,295万元,其中,保工资61,110万元、保运转3,683万元、保基本民生12,502万元。今年全年实际保障87,593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61,121万元、保运转支出3,84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2,628万元,支出进度达113.32%。 

    (四)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情况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县融合”发展主题,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千方百计狠抓财政收入,切实守牢财政支出底线,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 

    1.强化措施稳收入。一是立足优势抓税源。用好国门口岸的区位优势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的政策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云南硅云工贸有限公司、云南红河合创软件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2021年实现税收入库29,205万元,同比增加13,644万元,增长87.7%,为河口税收带来新的增长点。二是明确责任抓争取。切实加强部门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树立“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理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研判中央、省、州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项目申报,通过勤汇报、多沟通等有效方法争取上级资金。三是强化管理盘资产。全面盘活全县国有资产,摸清家底,优化资产配置管理,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2,783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201万元、清理存量资金9,862万元。 

    2.强化责任保“三保”。一是科学统筹保障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全年“三保”支出达87,593万元。二是严控“三公”经费,要求各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超三个月不开工的项目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全年“三公”经费支出643万元,同比下降1.4%,切实做到压减“三公”经费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三是多方协调争取资金,积极协调汇报,争取上级资金,增加可用财力,确保“三保”支出保障到位。 

    3.强化统筹“保民生”。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累计发放城乡低保3,458万元,惠及群众4478户7471人;投入城乡困难群众补助资金3,634万元,发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3,780万元;建立健全救助制度,投入临时救助282户763人,发放资金98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06户108人,供养资金131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人员生活补助64人86万元;发放流浪乞讨人员资金36万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9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老人补助(或)老年人福利补贴116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7万元,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129万元,“两参”烈属老红军老党员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临时价格补贴等资金558万元二是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医疗卫生经费2,187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95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652万元,推动了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和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落实“健康扶贫”及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投入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1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4,122万元,资助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资金123万元。三是扎实做好就业保障工作,投入就业资金共计1,322万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支出570人341万元;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47人139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228人649万元;外出务工奖补支出11万元,补贴人数109人;贫困劳动力培训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支出33万元,补贴392人;“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费补贴支出28万元,补贴人数27人;为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放创业贷款176笔,带动就业713人,补贴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72万元。四是加大对文化教育事业投入。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专项资金963万元,享受人数10975人﹔投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96万元,享受人数7188人;投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08万元,主要用于河口三中、桥头老汪山小学、竹林寨小学、北山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南溪镇蚂蝗堡小学教学楼、宿舍楼维修改造、高级中学风雨篮球场项目建设、及河口一中电力电缆等项目建设等。五是加大兴边富民投入。全年投入沿边居民补助4,197万元,惠及边民9203户32090人;投入彩票公益金570万元,用于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及文化体育场地建设。六是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发放补贴资金1,430万元,其中:全年共发放农业保护补贴484万元,补贴面积42万亩,涉及农户10944户,补贴发放率100%;农机购置补贴8万元,草原生态补贴14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160万元,涉及616户835人;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到位796万元,兑现合格面积补助资金745万元,未兑现补助资金51万元,兑现率93.1%,部分资金未兑现的原因是验收不合格。七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投入力度。用于城区照明节能提升改造、市政道路、槟榔寨至火车北站一级公路(二期)工程项目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872万元,用于厕所改造资金75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108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资金10,618万元。八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维护清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提高群众居住、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人居环境提升整治、“七个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投入资金7,777万元,其中:人居环境整治及“七个专项行动”投入资金4,212万元;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3,385万元。九是加强公共安全保障,维护社会安定和秩序。公共安全保障方面投入资金308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反恐、见义勇为、平安建设、打击跨境违法行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等相关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 

    4.深化改革强管理。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持续完成政府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实现“全口径”编制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财政支出政策库,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召开预算绩效管理视频培训会,参会人员涉及全县100多个单位,人数达150余人;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绩效工作经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通过部门自评与“第三方”指导的方式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对全县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跟踪、绩效工作经费等进行绩效评价,随机抽查10个县级部门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打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与绩效结果运用。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县年初采购预算金额为15,87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15,444万元,节约资金426万元,资金节约率2.7%,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指定媒体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公告85次,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告85次。抽取专家的项目数为85个,抽取专家774人(次),参评专家242人(次)。通过政府采购,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四是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全年监控规范直达资金22,904万元。 

    5.科学精准控疫情。全年河口县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共支出12,126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4,127万元,卡点保障补助827万元,疫情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及物资2,668万元,核酸检测费用1,083万元,非法入境举报奖励65万元,疫苗接种及储备费用16万元,隔离点建设及运转1,211万元,边境立体化防控技防设施、国门安全屋、消杀物资、展板宣传费、印刷宣传费等经费支出2,129万元。投入强边固防资金共计12,974万元。 

    6.千方百计防风险。一是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将把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中央、省、州会议精神,提高防范应对风险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将债务率控制在200%黄色预警区域内,目前我县的债务率为173%。二是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化解债务,全年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7,515万元。三是严格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强化各部门偿债主体意识,督促各部门认真分析本单位债务情况,共同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这些工作的圆满完成,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指导,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预算执行难。我县地处边境,产业结构单一,财政体量小,财政自给率低,属于“吃饭”型财政,每年支出都是依靠上级补助,2020年收到界河治理资金6.6亿元、国防交通项目7,969万元,特殊转移支付1.3亿元等,今年已无这些资金支持,完成年初预算既定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巨大。因刚性支出、到期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需求巨大,从而导致财政收支平衡风险压力较大。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通过税源培植、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加以妥善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 

    2022年,全县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坚持“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抓紧抓细抓实财政各项工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37,8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3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9,205万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预计完成8,6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03万元,增长14.6%。 

    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方面依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的发展预计可能带来税收收入增加;另一方面继续推进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使之实际形成税收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22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0,05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支出安排主要考虑: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优先保障“三保”,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统筹将资金投入到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8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8,352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上年结转3,3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8万元收入方总计224,9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050万元,上解支出安排4,770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63万元,支出方总计224,98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37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156万元,下降6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8,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1,927万元,下降95.8%,主要是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195,52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1,3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1,384万元,收入方总计23,7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8,363万元,调出资金15,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支出方总计23,763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完成50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0,572万元,同比增加2,970万元,增长4%。其中:保险费收入30,06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4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2,995万元。 

    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79,439万元,同比增加2,452万元,增长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2,89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837万元。 

    上年年末滚存结余12,644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13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77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河口县到期债务18,65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7,563万元,专项债券本金4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1,150万元,专项债券到期利息9,542万元。 

    2022年,河口县预计新增100,000万元专项债券,其发行费用为110万元;预计到期本金进行再融资7,400万元,其发行费用为8.4万元。 

    2022年末,预计河口县债务余额409,1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3,89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5,218万元。 

    (六)“三保”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按照中央和省级规定的“三保”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82,19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安排16,881万元,“保工资”安排62,663万元,“保运转”安排2,652万元。我县“三保”预算编制已按程序报州财政局、省财政厅审核,“三保”预算安排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三、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坚持稳字当头强保障。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二是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更加突出以收定支、有保有压,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县级收支矛盾压力,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强化资金统筹管理,清理盘活存量资产资源。 

    (二)抓实产业发展强基础。 

    一是依托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精准招商和基础设施建设,打牢产业培育基础,加快建设西片区路网、标准厂房、坝洒监管区、跨境电商产业园(二期)、中小企业孵化园、纺织加工园区(一期)等重点项目,形成有效投资。二是进一步加快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区建设,抓实边民互市落地加工工作推进,切实将落地加工产业做实。三是大力发展物流产业,规范管理行业运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协调物流运输公司注册在河口,将物流行业税收收入留在当地。 

    (三)创新举措全力兜“三保”。 

    一是持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进一步盘活存量,激活增量,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确保“三保”政策对标对表落到实处。二是压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经费保障落实到位。三是完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全方面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四是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政策执行,着力提升民生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积极探索强力推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预算一体化管理,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支出。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四是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进国有投资公司改革。 

    (五)完善机制有效防风险。 

    一是树立防范意识。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更加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动防范,将“集中力量办大事”与“市场机制效率”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类风险的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制定系统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理的重点。二是强化系统应对。对债务风险有系统性战略谋划,完善金融监管框架,修复资产负债表,建立新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等系统性视角来制定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方案和实施路径。三是推进标本兼治,发挥政府职能作用,深化国有企业、财税、金融、社会保障等基础性领域和关键性环节改革,建立和完善经济运行所必需的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管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避免风险向政府集中和政府兜底的预期,坚持“花钱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风险管理、处置和分担上的作用。 

    各位代表,2022年的财政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激情、创新的思维、克难的勇气、务实的担当,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助推河口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贡献一份力量。 

  2022年河口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经河口县财政局汇总,河口县各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22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2,1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6.07万元,下降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万元,下降79.76%;公务接待费9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9万元,下降6.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86.47万元,下降6.56% 

  一、因公出国(境)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为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9.7万元,下降79.76%,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外事活动,减少对外交流和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90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9.9万元,下降6.19%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和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86.47万元,下降6.5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95.47万元,下降8.96%,主要用于各部门执行公务和各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2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长3.57%,主要是坝洒农场管委会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26万元,公安局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41万元,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94万元。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河口县高度重视强化政府自身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各单位的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7.19%。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公务接待从简,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行政运行经费得到进一步下降。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河口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去年只减不增。 

  附表:河口县202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河口县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年初预算数 

上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1 

2 

3 

4 

5 

合计 

2144 

2310.07 

-166.07 

-7.19% 

1.因公出国(境)费 

5 

24.7 

-19.7 

-79.76% 

2.公务接待费 

908 

967.9 

-59.9 

-6.19%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31 

1317.47 

-86.47 

-6.5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261 

252 

9 

3.57% 

   (2)公务用车运行费 

970 

1065.47 

-95.47 

-8.96% 

  河口县2022年财政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河口县2022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收入为16835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3147万元、所得税返还收入18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107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449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23763万元。 

  (二) 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2年河口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主要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安排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民生等重点领域。 

  二、县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河口县2022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末,河口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0.9695亿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收回2020年部分政府债务限额和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高速公路专项债限额的通知》(红财发〔2021〕3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红河州2021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2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红河州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红财债发〔2021〕3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减去收回债务限额。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14.5945亿元,2021年7月,收回我县政府债务限额0.43亿元,2021年全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9.4626亿元,根据相关规定,暂定河口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为33.62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10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221亿元。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19.4626亿元,用于河口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0.7亿;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停车场建设项目0.84亿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口岸北山国际冷链物流建设项目0.54亿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云众食品产业园1亿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亿元;河口至马关高速公路(红河段)12.2826亿元。 

  2022年预计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0.7563亿元,利息0.115042亿元,发行费用0.00084亿元;预计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金0.04亿元,利息0.954171亿元。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全县县级纳入2022年发改部门重点项目投资计的项目共计86个,依据项目“十三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项目储备充分,资金到位概率高,对实施的可能性较高4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河口区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 

  (二)、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专项经费11004.94万元,为保障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片区内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征收与补偿工作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三)、河口县2021年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一期)经费4525万元。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提高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率,经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后项目区土地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大大降低后期开发建设难度和投资成本;通过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将为全社会创造和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本投资机会。 

   (、红河州河口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3104万元,红河州河口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解决河口县桥头乡现状人口5300人、186头大牲畜,399头小牲畜饮水,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小坝塘1座;新建配水主管28.00km;新建配水干管20.00km,新建配水支管15km 

2021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河口区县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完成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点项目数量 

=

26

定量指标

反映重点项目数量的情况

编制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数 

=

26

定量指标

反映编制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数的情况

质量指标 

按期完成编制率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按期完成编制率的情况

评审通过率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评审通过率的情况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编制率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按期完成编制率的情况

成本指标 

项目前期费 

=

2000

万元

定量指标

反映项目前期费的情况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全县经济发展 

=

带动

定性指标

反映带动全县经济发展的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社会发展 

=

推动

定性指标

反映推动社会发展的情况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实施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项目实施满意度的情况

                   

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专项经费 

为保障河口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坝洒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本片区内国有土地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保征收与补偿工作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

97212.46

平方米

定量指标

反映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项目验收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通过验收的数量/购置总数量)*100%

拆迁安置补偿发放完成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拆迁安置补偿发放情况

  拆迁安置补偿发放完成率=实际完成量/总工作量*100%

成本指标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110049417

定量指标

反映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进程 

=

逐步推进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项目实施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进程有推进作用

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

改善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项目实施使用后对当地人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使用奉命 

=

70

定量指标

反映工程使用奉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棚改对象满意度 

>=

85

%

定量指标

问卷调查

 

河口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河口县2021年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一期)经费 

按土地整理要求完成收储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作,将“生地”变为“熟地”,达到土地交易要求。项目区经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后,将达到以下目标:(1)通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提高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率。经过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后项目区土地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大大降低后期开发建设难度和投资成本。(2)通过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将为全社会创造和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和社会资本投资机会。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场地土方挖方 

=

858353

立方米

定量指标

场地土方挖方

场地填方工程 

=

35686

立方米

定量指标

场地填方工程

边坡支护面积 

=

8836.5

平方米

定量指标

边坡支护面积

质量指标 

建筑密度 

<=

30-50

%

定量指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30

%

定量指标

绿地率

成本指标 

场地平整 

=

2953.16

万元

定量指标

场地平整

工程建设和其他费 

=

232.24

万元

定量指标

工程建设和其他费

征地费 

=

967.87

万元

定量指标

征地费

预备费 

=

95.56

万元

定量指标

预备费

土地储备管理费 

=

84.98

万元

定量指标

土地储备管理费

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管理费 

=

127.46

万元

定量指标

土地一级开发单位管理费

土地储备支出核算费用、审计费 

=

63.73

万元

定量指标

土地储备支出核算费用、审计费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开发后可出让用地面积 

=

73.79

定量指标

开发后可出让用地面积

社会效益指标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

优化

是/否

定性指标

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提供河口县就业岗位 

=

提供

是/否

定性指标

提供河口县就业岗位

生态效益指标 

稳定县域内森林、江河湖泊、苇地沼泽 

=

稳定

是/否

定性指标

稳定县域内森林、江河湖泊、苇地沼泽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河口县北山片区的吸引力 

=

提升

是/否

定性指标

提升河口县北山片区的吸引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定量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河口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红河州河口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专项资金 

红河州河口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解决河口县桥头乡现状人口5300人、186头大牲畜,399头小牲畜饮水,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小坝塘1座;架设管网。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解决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件数 

>= 

10 

 

定量指标 

反映项目解决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件数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已建工程的质量合格率 

时效指标 

截至2022年工程进度 

>= 

80 

% 

定量指标 

反映2022年工程进度 

成本指标 

项目建设资金 

= 

3104 

万元 

定量指标 

反映建设资金的情况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人口数量(人) 

>= 

5300 

 

定量指标 

反映工程建好后受益人口数量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供水保障率 

= 

有效提升 

是/否 

定量指标 

反映工程建好后提升水源供水保障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建好后是否良性运行 

= 

平稳 

是/否 

定性指标 

反映工程建好后是否良性运行的可持续性影响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 

定性指标 

反映受益群众满意度 

  财政名词解释 

  1.财政总收入:指某地区行政区划内各项财政性收入总和。主要内容包括: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收及附加收入;财政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按现行财政体制划分,财政总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6.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7.零基预算:其全称是以零为基础编制计划和预算的方法,是指对于当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即根本不考虑基期的费用开支水平,而是一切以零为起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8三公经费支出:指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支出。 

  9.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0.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指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包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统筹用好,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1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12.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后支付服务费用。 

  13.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4.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5.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监督索引号532532006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