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瑶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2-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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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口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河口县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情况表(附件)

  三、河口县2020年政府预算公开套表(附件)

  四、河口县2020年三公预算经费情况说明

  五、河口县2020年财政预算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六、河口县2020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七、河口县2020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财政名词解释

                         关于河口瑶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

                         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地方财政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119日在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河口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熊森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河口瑶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8,62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0.4%,同比减少2,021万元,下降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893 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100 .5%,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5%,同比增收2,158万元,增长 6.6 %。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051万元,同比减少894万元,下降5.3 %;非税收入完成18,842万元,同比年增加3,052万元,增长 19.3 %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214,73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98.2%,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同比增支316万元,增长0.1%。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4,8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2,6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2,738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210万元,上年结转18万元,收入总计223,51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4,7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02,结转下年支出2,222万元,政府性债券转贷还本3,16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7万元,支出方总计223,51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90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35.8 %,为调整预算数的122.1 %,同比减收5,391万元,下降3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28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2.2%,为调整预算数的84.9 %,同比减少18,021万元,下降7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影响,出让的土地较少。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00万元,上年结余582万元,收入总计15,7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285万元,上解支出预计1,53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1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83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19年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报表显示,没有可按规定计提利润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9年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收支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35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6.9%,同比增收520万元,增长1.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9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4.0%,同比增支6,150万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是:1.受健康扶贫政策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致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增长;2、人口老龄化、社平工资的提高,致使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增长)。本年收支结余-2,607万元,上年结余 23,11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0,503万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结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调整。

  (二)2019年财政预算主要工作

  2019年,根据县委的部署,县政府认真落实县十次会有关精神财税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三高一当”总要求,认真落实县结合自贸区红河片区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进一步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自觉接受政协委员监督,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1.抓征管,圆满完成收入任务财税部门克服政策性减收等不利因素,通力合作抓收入。一是任务早落实。召开全县经济分析会,分解落实收入目标责任,把握收入动向,及时应对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做好纳税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涵养税源,服务纳税人。三是创新征管手段。切实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监控,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强化小税种和零散税收征管,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四是服务项目建设。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进度,形成有效税收入库。

  2.惠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加大扶贫投入。2019投入扶贫资金7,287万元,其中:投入易地扶贫搬迁建设3,501万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145万元;投入产业发展项目1,060万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99万元;投入人居环境整治项目655万元;投入教育扶贫“雨露计划”项目95万元;投入其它扶贫支出532万元,确保了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人畜饮水、教育帮扶、就业培训等项目、资金至少有一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扶持,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大力推进以低保、五保、特困优抚等人群为对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城乡低保资金3,122万元,惠及群众8554人。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投入临时困难救助资金67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166人次。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789万元,惠及群众30678人。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投入抚恤资金865万元,为我县优抚对象424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786人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为义务兵42人发放家属优待金。三是扎实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投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3,201万元;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3,653万元,惠及城乡居民69732人;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投入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 713 万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808万元,惠及群众18112 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4463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60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274 万元,共计报销2893人次)。投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个人缴费补助18万元,为贫困人口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投入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1,784万元,用于河口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1,200万元、河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584万元。加大文化教育事业投入。拨付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公用经费 824万元,补助学生10833人次。拨付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575 万元,补助学生7313人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795万元,补助学生8688 人次投入基础项目资金2,212万元用于高级中学、南溪镇中心小学、莲花滩小学、三中、幼儿园等校区建设。五是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资金5,643万元,用于实施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项目3,567万元、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881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195万元。加大兴边富民投入。全年投入沿边居民补助2,800万元,边民932932630人。投入彩票公益金90万元,用于建设老年活动室文化体育场地建设。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发放各类补贴资金 4,196万元,其中2019年共发放中央农业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95万元,补贴面积7.9万亩,涉及农户9596户,补贴发放率100%。农机购置补贴6万元,草原生态补贴128万元,退耕还林补贴 3,257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310万元。加大公共安全投入。2019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5,023万元,主要用于边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边防人员经费综治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公共安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升基层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装备水平以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能力建设,加强边防治安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3.促发展,全力以赴助推“美丽县城”建设一是城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着力提升国门形象。投入资2,295万元,主要用于入城景观改造950万元、城区照明节能提升1,045万元、滨河景观提升改造300万元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880 万元,用于实施槟榔路改造建设工程。推动云南自由贸易区红河片区自由贸易发展,投入资金10,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国(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筹建、建设经费。三是加大口岸建设力度,投入资金1,731万元,用于提升通关便利化建设 。四是美化生活环境,投入资金530 万元,对县城卫生进行市场化运作。五是加大农村基础道路项目投入。投入资金10,366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公路建设、农村公路、自然村通硬道路等项目建设。六是推动农林水利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1,174 万元。

  4.严管理大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支出管理,大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坚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做到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一是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突出财政安排支出的重点,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确保机关部门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民生保障项目的有序推进和实施。二是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深化。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追加管理。牢固树立“从严从简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乡镇和部门(涉密部门除外)全部实现公开。三是继续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入开展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审批、支付流程,确保财政国库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大力健全政府采购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推行“阳光采购”,实现监管重心由采购全过程的监督转为事中事后监督,全年完成采购143 批次,实际支出采购资金6,821万元,节约资金182万元。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保证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5.防风险,强化债务限额管理。2019年,河口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6,972万元,相比2018年末减少11,696万元。余额变动情况:增加新增一般债券50万元;清理甄别存量债务并根据《河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核销河口县政府存量债务的批复》(河政复﹝2018﹞306号)核销一般债务6,890万元、专项债务1,922万元、或有债务2,92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存量债务13万元。
    2018年云南省财厅核定河口县政府债务总限额7.4亿元,2019年新增一般债务0.005亿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工作还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规模小,税源结构单一,财政自给率。主动过紧日子思想仍需巩固,财政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财政监督仍需加强。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财政运行困难,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一些部门和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花钱不问效,资金闲置浪费问题严重。政府性债务规模大,偿还债务压力大。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财政工作和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中央和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努力培植财源,挖掘增收潜力。严格贯彻预算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推进财政体制机制的完善,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为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2020年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编制体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体现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突出重点,在保证基本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中央和省州确定的政策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逐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政府及其部门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上级政府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限期向社会公开。严格按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支出,预算执行中除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外,一般不再追加预算。

  本着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全县财政经济形势、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各项政策性增减因素,2020年全县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7,684万元,同比增加2,791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22,276万元,比上年增收6,225万元,增长38.8%;非税收入15,408元,比上年减收3,434万元,下降1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1,068万元,同比增加6,337万元,增长3%。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6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9,357万元,调入资金25,000万元,上年结转2,222万元,收入方总计224,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068万元,上解支出安排3,195万元,支出方总计224,26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收入安排主要考虑:一是税收方面,2020年因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招商引资办法预计可能带来税收收入增加,二是近两年我县加大清理存量资产处置,预计明年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下降。

  支出安排主要考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是考虑自贸区成立带来支出增加;公共安全上年新增边防设施项目今年预期上级补助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因企业养老保险下调缴费比例考虑略下降;节能环保支出减少,主要考虑环保部门上划州级;城乡社区支出减少,主要是预期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减少;农林水支出增加,主要是考虑扶贫资金增加、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增加。由于县级财政支出自给率偏低,财政支出规模和方向受上级补助的影响很大,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将根据上级补助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县级主体”的原则,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国家和省级制定的“三保”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县级财力保障安排情况为:

  “保工资”预算安排:2020年在职人员415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880人、财政部分供养人数276人。离休人数8人、退休人数1492人(含提前退休22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58,182万元,其中工资48,993万元、随工资计提的社会保障支出9,188万元; “保运转”预算安排:全县运转支出11,614万元,其中部门运转经费5,345万元,财政部分供养人员支出6,2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区、村级、边防等人员方面); “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全县基本民生支出2,71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卫生等基本民生保障方面。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50万元,同比增加19,861万元,增长18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681万元,同比增加5,395万元,增长74%。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0,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2,000万元,结余3,831万元,收入方总计37,6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81万元,调出资金25,000万元,支出方总计37,68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19年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没有可按规定计提利润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无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7,239万元,同比增加6,884万元,增长13.7%。其中:保险费收入28,584 万元,财政补贴收入 5,289 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55,573万元,同比增加2,611万元,增长4.9%。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2,51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666万元,上年结余20,50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169万元。

  (二)2020年财工作重点

  2020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1.聚焦财源建设,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一是大力培育税收增长点。大力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联动发展、重点发展加工及贸易、大健康服务等招商引资,力争实现尽快投产,形成新税源。二是加强收入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加强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税收监管,强化重点税源分析,加大对薄弱税种、薄弱行业和薄弱环节的征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应收尽收。

  2.聚焦资金筹措,提升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应对收入增长乏力、可用财力不足、资金调度困难等挑战,围绕国家和省州促进经济增长若干政策和转移支付制度,加强部门衔接配合,全方位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围绕年度各重点项目,多方筹措资金,有效整合财力,加快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深化政府平台公司改革、积极申报专项债券,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3.聚焦支出优化,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一是坚持把社会民生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生优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弥补短板,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二是全面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财政资金重点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文体、安全、环保、脱贫攻坚等民生领域倾斜,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惠农补贴政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美丽乡村、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四是加快涉农项目落地和项目实施进度,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严格资金报账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4.聚焦改革监管,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实现预算单位从晒“对账单”向晒“成绩单”转变,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出台《河口县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借、用、还”机制,防范债务风险,确保政府性债务可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夯实资金管理安全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管理规范、健康运行。加大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提高财政参与度,严格财政支出责任,规范支出行为,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当前的财政发展形势,虽然前途坎坷、困难重重,但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记使命担当,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的思想,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为推进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河口县“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经河口县财政局汇总,河口县各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如下: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2,504.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0.29万元,下降3.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增长420%;公务接待费1,06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8.98万元下降21.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1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69万元,增长15.29%。

  一、因公出国(境)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因公出国(境)费为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万元,增长420%,主要自贸区用于外事活动,对外交流和考察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接待费1,06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98.98万元下降21.95%,主要是坚持厉行节约,在保障各单位正常开支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压缩公务接待,用于执行内外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住宿费和用餐费等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及增减变化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1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7.69万元,增长15.2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5.4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2.31万元下降7.17%;主要坚持厉行节约,用于各部门执行公务和各项检查,开展基础工作调研,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万元,增长337.5%主要是公安局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80万元,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100万元,纪委执法办案公务用车更换购置车辆预算70万元。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河口县高度重视强化政府自身节约、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各单位的控制和管理,“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3.48%。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加强,公务接待从简,公务用运行费用减少,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行政运行经费得到进一步下降。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河口县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县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去年只减不增。

  附表:河口县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河口县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年初预算数

上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1

2

3

4

5

合计

2,504.70

2,594.99

-90.29

-3.48%

1.因公出国(境)费

26.00

5.00

21.00

420.00%

2.公务接待费

1,063.23

1,362.21

-298.98

-21.95%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15.47

1,227.78

187.69

15.29%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350.00

80.00

270.00

337.5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065.47

1,147.78

-82.31

-7.17%

  河口县2020年财政预算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河口县2020年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收入为159,357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782万元、所得税返还收入184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93,2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12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预算1,000万元。

  (二) 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河口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主要根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安排用于维持正常运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民生等重点领域。

  二、县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县县级对乡镇采用“乡财县管”模式,无预算级次划分,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由县级财政全额保障,因此没有对乡镇的转移支付支出

  河口县2020年预算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9年,河口县政府性债务余额为56,972万元,相比2018年末减少11,696万元。2018年云南省财政厅核定河口县政府债务总限额7.4亿元,2019年新增一般债务0.005亿元,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1.7亿元,用于医疗、供水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偿还一般债券到期本金74.09万元,利息1146.93万元,发行费用1.13万元;偿还专项债券到期本金20.04万元,利息784.43万元,发行费239.05万元。

  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说明

  全县县级纳入2020年发改部门重点项目投资计的项目共计30个,依据项目“十三五”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项目储备充分,资金到位概率高,对实施的可能性较高4个重点项目进行绩效情况说明:

  (一)中越国际运输河口旅游客运枢纽(一期)专项资金1200万元。"完成中越国际运输河口旅游客运枢纽(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二)河口县蚂蝗堡大桥至芹菜塘公路中央补助资金3874万元。59.6公里路面硬化工程,道路等级四级,路基宽度4.5米,完成三分之一。

  (三)河口县北山水厂供水工程专项资金4000万元。完成工程的主要内容为河口县北山片区及山腰片区供水工程的建设,2020年完成投资额4000万元。

  (四)河口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300万元。完成河口县1019户老旧小区改造,1个污水垃圾厂,供水308.67公里。

  2020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说明

1

2

3

4

5

6

7

8

河口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中越国际运输河口旅游客运枢纽(一期)专项资金

"完成中越国际运输河口旅游客运枢纽(一期)工
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客运站场建设个数

1个

红财建发(2020)4号

红财建发(2020)4号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提升

红财建发(2020)4号

红财建发(2020)4号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运站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红财建发(2020)4号

红财建发(2020)4号

 

 

 

 

 

 

 

 

河口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河口县蚂蝗堡大桥至芹菜塘公路中央补助资金

59.6公里路面硬化工程,道路等级四级,路基宽度
4.5米,完成三分之一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路基宽度

4.5 米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质量指标

   道路设计及施工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 定性指标 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设计施

100%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设计 项目运行完好度设计使用年限

 >= 10 年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

蚂蝗堡、老瑶寨、牛皮塘、坝吉、三坪坝村、芹菜塘、老龙田、水沟队、难民二队、老凹厂受益群众蚂蝗堡、老瑶寨、牛皮塘、坝吉、三坪坝村、芹菜塘、老龙田、水沟队、难民二队、老凹厂受益群众

 

 

 

 

 

 

 

 

 

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口县北山水厂供水工程专项资金

本工程的主要内容为河口县北山片区及山腰片区供
水工程的建设,2020年完成投资额4000万元.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施工工期

 = 11 月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河口县北山片区及山腰片区供水

>= 95 %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河口县北山片区及山腰片区居民满意度

>= 95 %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河口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口县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河口县1019户老旧小区改造,1个污水垃圾厂,供
水308.67公里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前期工作目标 = 100 % 定量指标

100%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根据申报时限按时完成项目开工 = 100 % 定量指标

100%

 可研批复及设计

按照可研批复及设计施工

  财政名词解释

  1.财政总收入:指某地区行政区划内各项财政性收入总和。主要内容包括: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税部门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收及附加收入;财政部门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按现行财政体制划分,财政总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上划中央收入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6.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简而言之,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7.零基预算:其全称是以零为基础编制计划和预算的方法,是指对于当前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为基底,不考虑以往情况如何,即根本不考虑基期的费用开支水平,而是一切以零为起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8.“三公”经费支出:指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支出。

  9.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它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10.“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减少重复征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发展。这项改革自2013年在全国范围试点,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1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指各级政府沉淀在各种银行账户里的财政资金,包括年度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就是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统筹用好,集中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2.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13.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后支付服务费用。

  14.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纳入限额管理,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分地区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内根据各地区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测算并报国务院批准。

  15.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6.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制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