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县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 2023-04-16 字体:[]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3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厅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红河州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把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保障河口“十四五”规划有效实施,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国际陆港自贸城提供有力监督保障。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全局审计“一盘棋”,以更加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

  (二)坚持依法审计。严格遵循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全面、客观、辩证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和审计结论,支持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牢牢把握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深入研究,找准审计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发挥审计专业优势,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四)坚持守正创新统筹推进。加强对全县审计工作领导,科学统筹审计力量,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以及人大监督协作,积极探索开展巡审联动,促进项目协同实施,成果共享。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一)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等重大战略实施、重要改革深化、重大项目推进、重点资金保障、政策措施衔接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省、州制定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结合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制定《2023年河口县审计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下发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执行。项目实施主审根据工作方案按季度组织实施项目,并将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报送财政审计科,财政审计科收集汇总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审计局上报跟踪审计结果综合报告。

  【审计时间】2023年1月至12月。

  (二)财政审计

  2.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式,有效破解支出格局固化、项目资金部门化、财政资金统筹难、预算约束力不强、资金结存规模大等难题,进一步加强财政统筹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力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职业教育、商务促进等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性,财政投入的时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绩效性。

  【组织方式】按照州审计局制定的财政审计总体方案,财政审计科负责总体协调、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统筹组织现场审计等工作,组成审计小组,对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20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州审计局统一安排的相关项目,按照州审计局要求进度完成。

  3.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项目实施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对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目标实现、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非税收入等情况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财政审计科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全局开展审计。对县外事办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2月至5月,4月底结束现场审计,5月20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专项审计

  4.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中政策执行问题以及在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实施绩效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实施、建设项目管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建设项目效益及管护情况。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牵头,配合州审计局“交叉审”的方式开展。

  【审计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

  5.“保交楼”借款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9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已售预期难交付住宅项目建设交付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重点关注相关项目预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借款使用情况,维护专项资金借款安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组织方式】按照州审计局要求,由固定投资审计科具体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保交楼”项目建设推进情况,适时开展审计,10月底前向州审计局上报审计报告。

  6.农信社系统不良贷款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农信社系统改革发展、风险管控、挽回损失、绩效提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我县农信社系统加强风险防控、立足主业、不断提高经营绩效,更好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为目标,以不良贷款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不良贷款形成、处置等过程中违法违规的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州审计局要求,由农业农村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3年3月至6月,5月底结束现场审计,6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文书。

  7.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摸清家底、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健全制度、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摸清我县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分布、表现形式以及使用、处置、收益等情况。重点关注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的财务核算、管理使用、维护以及运营绩效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促进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制度机制,提高资产使用绩效。

  【组织方式】按照州审计局要求,由财政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2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3月底前出具正式审计调查报告。

  (四)生态文明审计

  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紧围绕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生态问题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

  【组织方式】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牵头组织实施对县水务局局长任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11月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9.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一条线”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对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一条线”审计,重点关注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促进被审计干部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自觉遵守财经法纪。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科按照项目上下“一条线”、“横向融合、纵向贯通”的模式,负责组织实施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主要领导履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完成审计项目后出具审计文书,并按要求向州审计局报告审计结果。

  【审计时间】2023年12月前完成。

  10.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为目标,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组织开展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2023年12月前完成。

  (六)投资审计

  11.【审计目标和重点】强化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全面关注审计项目建设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可研初设批复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落实项目建设管理“五制”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环保情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情况、竣工财务决算情况等。以工程量价及资金收支管理为主线,对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对建设资金的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审查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揭露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决(结)算、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揭示问题、界定责任、剖析原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建议。

  【组织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及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对瑶山乡八角村沙梨、新龙片区生产道路硬化建设、云南农垦坝洒农场天然橡胶基地建设2个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经济监督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审计。坚持问题导向,树牢“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系统观念,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高质量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更好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做实研究型审计。积极推进研究型审计,把研究工作贯穿审计工作各环节。加强审前调查,深入开展研究,明确审计目标,厘清审计思路。加强审中分析,聚焦重点、锁定疑点,紧盯重大问题,坚持查深查透。加强审后总结,着力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增强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

  (三)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效率。加强审计工作“两统筹”,统筹安排实施审计项目,优化审计组织方式,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严格审计项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提交审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等各环节进度管理,切实提高审计效率。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审计组长负责制和审计质量分级控制责任,继续争创全州优秀审计项目。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加强“三类监督”协作贯通,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和“稻草人效应”,扎实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

  (五)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坚持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以改革的视角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推动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制度衔接配套,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